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5-031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开制造业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 28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9%;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科创”)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9%。国开制造业基金与国开科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29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 因自身资金需求,国开制造业基金和国开科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按减持实施时的市
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开制造业基金和国开科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国开制造业基金和国开科创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90,000,000股
持股比例 8.4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90,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 290,000,000 8.48% 国开制造业基金的执行
科创 事务合伙人国开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
国开科创均为国开金融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国开制造业基金
与国开科创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合计 290,000,000 8.4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国开制造业 30,000,000 0.88% 2025/2/24~ 5.90-6.37 2025 年 1 月 23
基金、国开科 2025/5/23 日
创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4,187,5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4,187,5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对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所作出承诺
如下:
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
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关于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严格遵守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
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
不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期间,若本企业拟减持所
持公司股份,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减持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