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临 2025-02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袁清茂先生、武跃飞先生、李振寰先生、刘卫华先
生、王彦先生、马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周培玉先生、李临春先生、樊燕萍女士、贺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
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培玉先生、李临春先生、樊燕萍女士、贺祯先生均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清茂: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学历,正
高级会计师,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总经理;山西省供销社财务处处长,山西兴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山西省交通厅党组
成员、副厅长兼总会计师;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清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西杏花村
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武跃飞: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学历。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吕梁市离石市(区)委常委、宣传部
部长,石楼县县长,柳林县县长,汾阳市委书记,朔州市副市长,朔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现任汾酒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汾酒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跃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西杏花村
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振寰: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高级
政工师,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省土产日用杂品公司副科长、
科长,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格盟国际有限公司高级
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汾酒股份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西杏花村
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卫华: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93 年
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并主持组织部工作,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董秘办)主任(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兼),汾酒集团
董事长助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山西杏花村汾
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山西杏花
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山西杏
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山西杏花
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卫华先生持有公司 A 股普通股 1,400 股,除
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
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彦:持有首都经贸大学财政财会系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国立南澳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九九四年加入华
润集团,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并先后担任华润石
化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华润燃气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创业
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润创业有限
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文杰:马文杰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国际关系学专业硕士学位,并拥
有特许金融分析师和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于香港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任职,2010 年加入华润集团,曾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任专业总监、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首
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润创业有
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培玉: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商务策划师,战略管理与企业
创新专家,曾任中国企业报社记者部、新闻部主任,新闻周刊主编,人
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策划创新人才测评办公室主任,中国煤炭工业杂
志社首任主编,大同煤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客座教授;山西杏花
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版专著《企业战略策划》《企业长
青的八大关系》《透视企业创新成败》《超越时空的孙子思想》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培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职条件。
李临春:大学学历,专长市场营销、品牌策划,曾任轻工部武汉设
计院项目负责人、娃哈哈集团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企业培训师协
会副会长、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伊媒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临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职条件。
樊燕萍: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硕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研究院学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
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能
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燕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职条件。
贺祯: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山西四建集团总会计师;山西建投集团副总会计师,投资管理部部
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精益办主任,山煤煤业总会计师;山煤国际副
总经理;山西焦煤党校、焦煤大学副校长,精益化学院院长;山西焦煤
集团精益化部部长;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山西财大会计学硕士
学位评审专家;工商管理硕士校外指导老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