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3 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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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3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
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账户的
更为10,073,985,234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4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5-052)。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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