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5-06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
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3日、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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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913,262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2813%,最高成交价为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65,859,7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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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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