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2024 年度江苏永之清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1100168号),江苏永之清固废
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之清”)未能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
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向公司补偿73,226,153.24
元。
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向公司发出《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
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沟通回复函》,对未能如期支付2024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
补偿款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
的道歉,同时表示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筹
集资金逐步完成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及《业绩补偿承诺》约定的超期违约金支付。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
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2024
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等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6,000,000元。
一、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经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和控股股东永清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等,公司以现金25,500万元收
购永清集团持有的江苏永之清的30%股权。同时,因近几年宏观环境形势变化的
影响,江苏永之清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
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诺》,承诺如江苏永之清2022年-2026
年度实际经审计净利润低于评估报告中每年度净利润预测值,则需按照承诺约定,
履行净利润差额补偿义务。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
处置有限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
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向公司补偿73,226,153.24元。
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方案《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
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实施的进展
(一)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6,000,000元,本次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将继续按照《业绩补偿
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本期承诺事项。
(二)后续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筹集资
金逐步完成2024年度业绩补偿后续款项和利息。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是根据《业绩补偿承诺》等有关约定开展,不会
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未来的进展情况,并且继续积极督促业绩承诺
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业绩补偿收款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