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2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 日 9:15 至 15:00
董事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25,960,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9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46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6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493,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59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3,343,4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50,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493,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596%。
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议案设有 6 项子议案,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2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71%;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0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04%;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8%;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2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67%;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06,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74%;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4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30%;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8%;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4%;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4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3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6%;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7%;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2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82%;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0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93%;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9%;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4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7%;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5%;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6%;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吴团结、杜羽田。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
《股东会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