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2 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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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3 日)在册的
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
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
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
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上要
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
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
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4 项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
  四、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就会议有关事
项进行说明。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正式进入议案审议。本次股东大会
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票数。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
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
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明确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
  鉴于上述要求,取消监事会,以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是公
司顺应新《公司法》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必要举措。
  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并同步废止《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议案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已于
步规范中央企业公司章程制定和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
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8月形成并印
发《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中国证监会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
司监管实践,修订形成《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于2025年3月
  为贯彻和承接新《公司法》精神,做好与《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上位规定的衔接,持续推动公
司优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公司拟全面修订《公
司章程》。
  二、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情况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
授予价格为2.15元/股。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
验字(2025)05000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
司 已 收 到 152 名 激 励 对 象 缴 纳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认 购 款 人 民 币
月2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3,182,542,149.00元,股本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7月3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3,145,652,149.00元变更为
   三、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
                          《监
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
以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将不再
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四、《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9名,董事会成员原全部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8名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
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取消“监事会”“监事”设置后,相应删除“监事会”章节
和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
  同时,公司将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原《公司章程》中关
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
关公告。
议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下制度需经股东会
审议。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各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议案四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运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等投资理财业务。
   一、2025年投资理财方案
   (一)投资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
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
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理财额度。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闲置
自 有 资 金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在 上 述 额 度 内 ,资 金 可 以 滚 动 使
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投资理财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及其理财
子 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发
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 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
   (四)投资理财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行使投资理财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
理财活动由公司经营财务部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
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董事会之日止。
 二、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通过
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
品发行方均为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信托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
 三、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购买的是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
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按期收回本息
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
响,理财产品本息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
财风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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