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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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2:00 开始
现场签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30-2: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 88 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熊钰麟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
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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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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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 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
的处理。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
授权委托书等证明,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
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提前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迟到的股
东不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请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三)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
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
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进行。
(四)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或
股东代表)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
行发言。
(六)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员进入会场。
(七)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
(八) 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
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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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
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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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 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 2 项议案的表决。
(二) 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 设监票人两名,并设一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监票人具
体负责以下工作:
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
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
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
“√”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 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 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书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
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
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七) 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 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 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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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取消监
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修订)》等规定,公司拟结合实际修订《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
“《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并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
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并规范了
部分条款表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为便于表决,总议案和子议案安排如下: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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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进行同步修订。
为便于表决,总议案和子议案安排如下: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