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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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微
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司”)的保荐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微导纳米本
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LI XIANG 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LI XIANG 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联席 CTO 等职务。辞职后,LI XIANG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 LI XIANG 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LI XIANG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LI XIANG 先生的基本情况
   LI XIANG 先生,中文名为“李翔”,1981 年 4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
为: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院微电子研究所,
任研发科学家;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 Picosun Asia Pte.Ltd.,任董
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就职于新加坡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就职于先导智能,实际
未履行职务;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微导有限董事;2016 年 2 月至
联席首席技术官;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LI XIANG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58,464 股。
LI XIANG 先生承诺: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LI XIANG 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
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LI XIANG 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
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义务等情况
   LI XIANG 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等
相关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LI XIANG 先生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 LI XIANG 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积累与发展,公司已具有完备的研发体系,并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
研发和运营管理经验的研发团队,引入和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电气、工艺、机
械、软件等领域工程师,形成了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当前,公司研发人
员结构完善合理,经验丰富,研发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重
要依赖的情形。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LI
XIANG 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LI XIANG 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相关
研发项目工作均正常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
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体系、
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加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
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
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目前公司的生产经
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军杰          代亚西
          于军杰          代亚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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