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2025
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保千里、东北证券、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年报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丁陈隆 2010 年 2005 年 2010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同璞 2016 年 2011 年 2016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洪 2004 年 2003 年 2003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同璞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洪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
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工作范围、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立信协
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监
管部门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2024年度
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尽职尽责,按照独立审计的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
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