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8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 案 》 等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划激励对象名单》,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
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
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外
籍员工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了关键作用,通
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公司对外籍员工实施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因此,本激励计划将部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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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