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茂: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暨股票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1 16: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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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ST天茂           公告编号:2025-05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暨股票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半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已自 2025 年 8 月 14 日开市时起开始连续停牌。同时,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一、无法按期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公司将在股东会做出终止上市决议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
收阶段。
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7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5 日、2025
年 8 月 12 日、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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