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1 1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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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5-04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
购要约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茂
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茂名港”)。按照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为 155,962,606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拥有的公司表决权合计将超过 30%,导致茂名
港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 1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
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
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
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
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茂名港,本
次发行完成后茂名港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可能超过公司
表决权总数的 30%,茂名港已作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会批准茂名港免于发出要约系本次发行的前提,
如公司股东会最终未通过前述事项,则本次发行将相应终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
上回避表决。
  二、报备文件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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