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5-04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伙)(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经公司公开
招标程序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
审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事项无异议。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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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3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业务信息(经审计):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0,411.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8.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牌公司审计收费1,475.4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10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建筑业。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104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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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末,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
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
(2022年至2024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
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荣矾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共 5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翠
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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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负责了广东建工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阳春竹
始曾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2018 年 5 月开始在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数量为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按照其中标价,2025年度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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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含税),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含
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提供了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与客观性,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经公司公开招标程序选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求,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
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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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
业判断,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对于
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选
聘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并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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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
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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