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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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
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严
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
额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新增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国轩新型锂离子电池(20GWh)智造基
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新型锂离
子电池(20GWh)智造基地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本次投资”),系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在南京电池制造基地原有产
能基础上统一规划,进一步扩大公司优质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完善产业布
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
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
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有
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公司综合生产和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国轩新型
锂离子电池(20GWh)智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芜湖国轩 20GWh 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次投资”),旨在满足战略客户需求,进一步扩大新型锂电池的产能规模,丰富
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和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
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芜湖国轩 20GWh
《中国证券报》
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1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1.63 万份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8.57 元/股调
整为 18.47 元/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2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就拟实施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
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因监事杨大发先生、武义兵先生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
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
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
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监事杨大发先生、武义兵先生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
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
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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