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2: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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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同意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提供
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宣城经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开
展供应链合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鸿晖新能源基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之“(二)被担
保方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诉责保险
费、律师费)等采购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合作协议项下债权(包括货款
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等)即使实际形成时间超出
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但只要是因为履行合作协议所产生的,仍然属于本合
同的担保范围。
人合作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停止合作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为 30,81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
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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