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中国电建”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124,211 股,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6.44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57,267,899.65 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
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 13,338,732,019.19 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
税 ) 人 民 币 10,205,985.02 元 后 , 实 际 收 到 的 现 金 认 购 款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 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 币
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896,000,000.00 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8,646,089.81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后净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
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
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
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临 2023-005 号、2023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临 2023-010 号、2023 年 7 月 8 日
发布的临 2023-049 号及 2024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临 2024-004 号公告披露。协议各方
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 账 号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1
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资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西区支行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
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
工程局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
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的下属网点。
序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
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区支行
合计 248,646,089.81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附表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额为人民币 1,033,032,836.95 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333,872.62
元。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期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5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临 2023-054 号)披露。公司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为前提,
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7.33 亿元。2024 年 7 月 19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7.3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23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24-047 号)披露。
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3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电
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64.31 亿元(最高额)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8.96
亿元。具体归还情况已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25-002 号)及 2025 年
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25-035 号)披露。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归还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8.96 亿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经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2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临 2025-043 号)
披露。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通过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10906862910909 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实施。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
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与
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
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临 2023-019 号)披露。
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临 2024-050 号)披露。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南院将购置的一座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
测试验平台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并将中电建
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试验平台已交付投入使用,且不涉及募集资金后续投入及专户开
立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
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
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
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
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临 2023-085 号)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3.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0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 72.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82%
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止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可使用状态的日
序 项目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总额 (1) (2) 差额(3)=(2) (2)/(1) 期
号 化
-(1)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
承包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注
(注 4) 4)
合计 - 149.63 133.29 6.56 72.81 -60.47 54.6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注 1: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注 2: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
注 3: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部分。
注 4:本项目系购买公司海上科研、勘察配套装备,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购置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海洋工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强化海上勘察业务经营开拓能力, 提高项目
履约核心能力, 构筑公司全系列深远海勘察规模作业能力壁垒。
附表 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截至期末计划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1)
云阳建全抽水蓄 云阳建全抽水蓄
能电站 EPC 项目 能电站项目
合计 33.08 33.08 3.29 8.60 26.01 — — — —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的规划及资金资源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结合“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和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该项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后,预计公司将不再拥有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从而不再具备以业主方角度实施本项目的客观条件。但同时公司会保留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享受项目未
来投资及运营收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为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并实现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公司“投建营一体化”优势,考虑到公司下属子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已
中标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EPC 工程,故公司拟将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仍将最终用于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未发生实质变化,但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由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方实现的项目运营效益转为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实现的工程
承包效益,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和盈利模式将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
报,投资回报将更为直接,预计在中短期内将对公司效益带来直接积极影响。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将促进公司工程承包主业
截至期末计划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1)
云阳建全抽水蓄 云阳建全抽水蓄
能电站 EPC 项目 能电站项目
合计 33.08 33.08 3.29 8.60 26.01 — — — —
的积极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亦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发展方向,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
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新项目的公告》(临 2023-085 号)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