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5-24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 号北京数字文化产
业园 C 座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人员
份 165,678,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26%。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0 人,
代表股份 4,968,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9 人,代表股份 4,968,8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50,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741%;反对 2,03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07%;弃权 4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215%;反对 2,03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353%;弃权 489,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43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97,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5025%;反对 2,072,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510%;弃权 4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694%;反对 2,072,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135%;弃权 408,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217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0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498%;反对 2,18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3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105%;反对 2,18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950%;弃权 387,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79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051,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144%;反对 2,501,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097%;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311%;反对 2,501,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391%;弃权 125,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52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00,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443%;反对 2,46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858%;弃权 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294%;反对 2,46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401%;弃权 11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30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38,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674%;反对 2,15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025%;弃权 3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981%;反对 2,15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301%;弃权 381,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67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094,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403%;反对 2,21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356%;弃权 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45%;反对 2,21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330%;弃权 37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72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088,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370%;反对 2,18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185%;弃权 4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838%;反对 2,18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615%;弃权 405,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15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