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6 名,实参
加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金李梅主持。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
评估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均按照2025年4月3日发布的公司《华光新材2024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目标进行了相关工作的评估,公司将坚守“以投资
者为本”的理念,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
和“积极回报股东”为方向,继续践行下半年的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需要,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上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
光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和制定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括以下 26 项子议案,董事会进行了逐项
审议并表决。
序号 子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 0 0 通过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 6 0 0 通过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 6 0 0 通过
议案》
其中《内部审计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第 4.1-4.10 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
光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及相关制度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
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
光新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
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
光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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