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兴
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光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
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
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
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
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
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授权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
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
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二)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
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三)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
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
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
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三)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匹配,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按照公司
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等产品或产品
组合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等,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
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内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
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核算原则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六、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
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
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王云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