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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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40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622,224.67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1,295,543.10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1.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对 2025 年度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
会在公司当期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的条件
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
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本次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未
超出前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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