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 锦旅B股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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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上海锦江国际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查阅了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锦江国际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金 10 亿元人民
币。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34784X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6H231000001
  法定代表人:查培莹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00 号 2101 室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出资 8.55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85.50%;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0.95 亿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9.50%;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出资 0.50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5.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
治理架构,确保财务公司在合理的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
  (一)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
定及实际运营需要,财务公司组建了高效、精干的内设机构,机构职责及岗位设
置充分体现了相互牵制、审慎独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财务公司建立了由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运行机制,并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1)按照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财务公司制订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
流程,主要涉及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法律合规、人力资
源、信息系统和综合事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2)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及风险控制要求,逐步对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
程进行了修订或完善,目前已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包括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及风
险管理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了各项业务的有序、合规开展。
  (1)制定有《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控管理办法》及《全面风险
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防范财务公司内外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2)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强化业务部门日常管理,通过“现场检查+非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夯实内部稽核监督工作,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内部稽核审计整改事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进行案件风险防控教育,组织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剖析案例,提示风险,
警示员工,总结经验,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为业务创新奠定稳健基础。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
其风险管理制度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
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
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与合规管理委
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建议,并向其董事会
汇报。
  (三)重要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
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
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在资金结算业务方面,依托财务公司系统,通过代理支付的方式,及时、
准确完成款项支付。
  (1)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建立贷前、贷中、
贷后完整的信贷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机制,
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不良信贷资产的发生。同时,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
文件要求,不断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化信贷业务的开展。
  (2)票据贴现严格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对票据票面和信息真实性
进行审查,确保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真实;票据再贴现、转贴现业务流程清晰、
职责明确,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
  (3)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按季度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
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
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贷后检查工作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1)根据业务需要,陆续建设了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
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资金结算、贷款管理等。
  (2)信息系统网络设计遵循内外网隔离原则,系统操作实行授权和电子签名
认证方式,制定了安全有效的数据备份策略,数据库应用系统实行双机实时备份,
保证了信息系统服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3)建设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研究推进财务
公司安全设备测试,配置防火墙对信息系统核心网络进行加固,提高信息系统安
全水平。
  (4)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运行维护职责和要求,建立了有效的
科技支撑工作机制,为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保证。
  目前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平稳。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各项风险的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值要求,风险防范能力较强,整体
风险隐患较小。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073931.97 万元,所有者权益
入 3615.91 万元,利润总额 1663.13 万元,净利润 1306.98 万元。
   (二)管理情况
   自开业运营以来,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
融法规、条例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遵循“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专业
服务”的经营方针,稳步推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强风险管控,推进制度建设,
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流动性管控,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集团支付的前提下,优
化资产配置结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目前,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违反《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对本公司存放资金未带来过任何安全
隐患。
   (三)监管指标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本充足率               ≧10%                     22.09%
    不良资产率               ≦4%                             0%
    不良贷款率               ≦5%                             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212.13%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212.13%
    流动性比率               ≧25%                     68.27%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12%
    投资比例                ≦70%                     14.78%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担保比例                ≦100%                       0%
   四、本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一)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
安全,本公司制定《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及
时取得财务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
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
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报告期内,
本公司未发生相关风险事项。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约定,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的一年内,财务公司仅为本公司向控
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预计不超过 22,629 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收取的委托贷款手续费率不超过 0.10%,
收取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合计不超过 22.63 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
财务公司存款、贷款余额均为 0 元。
   (二)本公司在其他银行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 2,000.00 万元;存款
余额为 12,215.12 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约定,自 2025 年 4 月 14 日起的一年内,财务公司仅为本公司向控
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预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收取的委托贷款手续费率不超过 0.12%,
收取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合计不超过 24 万元人民币。
   五、本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
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
较好的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风险管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重大缺陷。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办理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相关金融业务,不存
在重大风险。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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