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1: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为保障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
知。
  一、为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
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
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
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股东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
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 126,465,603.9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392,771,768.4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
本 402,437,58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435,040 股后,实际参与利润
分 配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400,002,545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为 56.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2,296,383.8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0.89%。
   截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2,435,04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莱特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