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 皖新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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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
  (三)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韦薇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认为: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
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法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独立性,在
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专业工作水准,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
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并结合实际
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
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
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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