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
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
决)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注:1、议案 2(除子议案 2.01 和 2.02 外)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 1 与议案 2 项下的子议案 2.01 和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议案 3 和议案 4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
(三)登记办法: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承杰、柯志鹏
(3)联系电话:(0591)88070028;传真:(0591)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3:00。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
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
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
决)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