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2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 据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2025 年 半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提取 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法定盈余公积 4,167,764.79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409,302.17 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 83,685,306.50 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4,233,878.81 元,合并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 1,973,336,941.41 元。
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790,89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