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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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25 年修订)》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议案 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全面贯彻
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
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该事
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
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
履行监事会职责。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议案 4: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
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
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
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对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并同意相应修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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