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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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理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人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兆
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及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也
未发生与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 1-6 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项目履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为项目执行需要发生的关联担保均是基于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数据中心业务,优化业务布局。本次关
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
过程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股东为公司项目履约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东为公司项目履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豁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职,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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