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规定,对中科蓝讯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 人 民币 普 通 股 3,000 万 股 ,每 股 发行 价 格为 人民币 91.66 元, 募 集资 金 总 额为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 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2025年6月30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额 金金额 日投入金额
合计 - 159,605.22 159,605.22 40,203.66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9)。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5 月 7 日将上述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8,679.05 万元、8,208.38 万元、2,891.6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779.03 万元已全部归
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提前归还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
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
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生产经营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该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志伟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