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9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 0.75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6,296,610 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相应变动
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关
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
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07,040.66 元,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年半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35,968,124.24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135,968,124.24 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84,16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股份 205,200 股后的股本,即 83,95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人民币 6,296,61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相应变动
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
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