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0: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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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
              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燕麦科技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
管理额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3-36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
额度情况
  (一)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现金管理的理解存在偏差等原因,导致公司在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
余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650 万元,超出董事会授
权额度人民币 2,650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通过赎回单位大额存
单(可转让)方式,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授权额度。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除
上述授权额度增加外,现金管理的其他内容与上次授权内容一致。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
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
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
  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补充确
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进行调整,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
的情形,但公司通过定期自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
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燕麦科技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于首祥          高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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