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6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麒麟
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4-046)。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五)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方案为:公司 2024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转增股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授予总量=189.00×(1+0.3)=245.70 万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5.50÷(1+0.3)≈19.615 元/股。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总量由 189.00 万股调整至 245.7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数量由 151.25 万股调整至 196.62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37.75 万股调整至 49.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5.50 元/股调整为 19.615 元/股。
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授予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已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