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尚节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
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投资额 资金金额 进度
广东江门幕墙智能
资项目
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投资额 资金金额 进度
数字化智能设计研
发中心项目
合计 57,732.31 46,058.01 19,736.38 42.85%
三、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和原因
(一)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在确保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
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0,423.92 100.00% 10,423.92 100.00% 0.00
(二)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方向涉及行业新产品、新材料、新
工艺等领域。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该项目试验费用和研发材料费用预计将高于前
期预算。同时,在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已购置的软硬件
设备等方式,合理节省了设备购置费用。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该项目投资总额、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预计本次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更有利于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有
效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
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的事项。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调
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
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黎 黄 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