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69 公司简称:正和生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彦
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新产品/业务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正和生 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态
汇恒投资 指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汇泽恒通 指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河水务 指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智谱 AI 指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理念 指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
成危害的发展,是一种基于“环境-经济-社会·文化”共生发
展的理念。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指 保护、可持续管理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和改良生态系统的行
(NbS) 动,以有效和适应性地应对社会挑战,同时提供人类福祉和生
物多样性利益。
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 指 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是以水利安全和防灾减灾为核心,遵循生
态学原理和自然特征基础上,应用现代水利工程技术,实现水
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有机融合,从而达到水安全保
障、抵御洪涝灾害,实现安全、生态、人文等多方面可持续发
展的水利工程。
生态系统构建 指 指在人为活动干预下,在受胁迫或受损的自然空间内,对其系
统内的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进行保护、修复或重建,
以保证在这个统一整体中,更加有效地实施生态调节与控制,
以尽可能的维持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形成的
动态平衡关系。
城市滨水客厅 指 城市滨水客厅是结合现代城市运营理念,集“生态保护、绿色
低碳、科技创新、观光游览、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综合产品,
该产品由三大核心要素构成: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的设计与营
建,水上日夜游及演艺观光游的营建与运营,两岸吃、玩、住、
游等丰富业态则构建起全方位消费体验。该产品以可持续运营
为导向,携手政府激活城市蓝绿资产,促进生态型水利基础设
施向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多维价值转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
共生的生态系统,引领低碳生活新风尚。
文旅景区运营 指 文旅景区运营是指以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导向,通过系统性
规划、资源整合、服务管理及市场运作,实现景区可持续经营
与价值提升的过程。其核心在于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吸引
力,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创新的产品设计,满足游客的文化
体验需求,同时保障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知识库 指 知识库沉淀正和生态 28 年的深厚实践经验。精心梳理 500 余
个生态修复项目实际案例、100 多项技术专利以及工程解决方
案,并将战略管理、内控体系等核心流程内嵌,形成动态知识
图谱,致力于打造一个集技术规范、招标方案、设计方案等各
类资料于一身的智能知识管理中枢。凭借智谱 AI 先进技术引
擎以及 GLM 大模型基座,并融合开源大模型 DeepSeek,该知识
库将能够实现秒级检索,精准推送智能方案,成功将设计师的
经验智慧转化为可复用、可进化的组织经验和能力。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河湖海洋大模型 指 正和生态依托实验室多年沉淀的深厚科研成果,携手智谱 AI
与国家级实验室,全力投入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的研发。
这一模型深度融合生态学、GIS、遥感等多学科前沿知识,广
泛汇集水文、气候、生物多样性等海量生态数据,借助先进的
深度学习与计算机视觉技术,可精准诊断河湖海洋生态系统的
退化症结,动态预测修复成效。将大幅提升河湖海洋生态修复
工程的科学性与实施效率。
陪伴机器人 指 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多模态交互能力(语音、表情、动作
等)模拟人类情感,创新人机交互体验,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情
感陪伴的智能硬件产品。陪伴机器人具有安全可爱的具身形
象,内设多模态传感器来精确感知周边环境及用户情绪变化,
搭载多模态大模型实现精准的情感决策与交互,并通过深度学
习算法逐渐适应不同用户的个性偏好和行为模式,模拟人类的
情感表达方式,给予用户个性化的情感陪伴体验。陪伴机器人
用科技赋予机器生命感,建立人与机器的情感羁绊,为人类带
来真实的幸福体验。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正和生态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reatment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EHO EC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熠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雷霄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
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
电话 86-10-59847911
传真 86-10-82601974
电子信箱 IR@zeho.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A座3层314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设立于1997年,注册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2011年,公
司迁址北京,入驻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园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4
公司网址 www.zeho.com.cn
电子信箱 IR@zeho.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s://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正和生态 605069 无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1,144,866.50 166,127,131.31 3.02
利润总额 21,409,495.72 -30,379,879.6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39,007.63 -32,625,808.5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4,343,364.98 -32,486,978.84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16,039.70 140,460,983.43 -69.87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96,718,317.98 872,579,310.35 2.77
总资产 3,298,283,488.95 3,383,354,746.14 -2.5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1 -0.15 不适用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3.17 增加 5.90 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75 -3.16 增加 5.91 个百分
资产收益率(%)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20,228.58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128.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04,357.3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近年来,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及配套政策的持续赋能下,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发展基础不断夯
实,整体呈现明确可期的发展机遇。然而,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等因
素制约,传统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尚未摆脱周期性调整与被动性投入的双重束缚,行业内企业普遍
面临项目推进、资金周转、盈利增长等多重经营难题,发展活力亟待进一步激发。
在此背景下,行业变革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国家正
大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修复工程的投入,为生态环境治理与水利工程融合创造了新的市场
空间;另一方面,在促进消费的政策导向下,文旅产业受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市场空间迅速扩大,
从而作为文旅消费重要载体的滨水空间的生态价值转化需求日益凸显,催生“生态+文旅”的创新
业务场景。与此同时,AI 技术革命正积极推动行业数智化升级,为传统业务模式注入科技驱动力。
上述政策导向、市场需求迭代与技术创新的叠加效应,为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创造了结构转型、
创新发展的新机遇,正和生态在挑战中积极寻求转型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生态环境业务优
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重点聚焦国计民生更加关注的生态型水利设施领域,同时通
过 IP 打造提升滨水客厅及文旅业务内涵,并主动拥抱 AI 技术革命,以河湖海洋大模型及机器人
等创新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生态修复及滨水空间运维,从而获得优质的客户和项目。
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导致洪涝等灾害频发且极端性显著增强: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等
流域及沿海地区频繁遭遇洪水与强台风冲击,中西部地区易受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威胁,西部、北
部区域则长期受干旱缺水困扰,我国防灾减灾能力亟待系统性加强。
这一需求在今年 7 月北京密云特大暴雨灾害中尤为凸显。针对此次灾情,北京市政府迅速加
强水利设施建设部署,形成多维度应对举措:一是统筹水利与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提升,系统梳理
现有水库、河道、堤防等设施,重点排查和升级防洪能力薄弱环节;二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明
确“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十五五”规划与北京市防洪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排涝规划修编,谋划一批重大水利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资金等政策支持;三是
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在全市 352 条山洪沟道部署地埋式
水位计,优化洪水、山洪及内涝预警发布与响应机制,构建更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水利行业是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保障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紧要支撑。政策层面,2025 年是《国
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要节点,将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大动脉,推动省市县级水
网协同融合发展,在防洪工程、水资源利用工程、疏导工程、生态修复、智慧水利方面作出了重
要部署和明确规划。
投资方面,国家持续加大水利投入并创新融资机制。2023 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 1.2 万亿元,
亿元,实施各类水利项目 3.44 万个,新开工水利项目 1.88 万个。2025 年还将通过水利投融资改
革,继续保持水利建设规模,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现有中央水利投资渠道等资金的带动作用,
筹集好水利建设资金,推动工程顺利建设。
此外,智慧化监测预警、水利设施生态化创新、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被纳入国家水网建设核心
框架,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从“传统基建”向“智慧水利”和“生态水利”跨越升级,促进行业持
续创新。
在“十四五”向“十五五”过渡的关键阶段,国家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为河湖
与海洋生态修复提供政策指引。
国家战略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将“美丽河湖、
美丽海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要求到 2027 年,全国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
例分别达到 90%和 83%左右,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 40%左右;到 2035 年,“人水和谐”
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为支持战略实施,2025 年中央财政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 160 亿元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114
亿元,用于相关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资金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此外,我国海洋事业也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深化海洋生态与海洋经济的协同发展。
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并指出“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接
续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海洋经济高
质量发展与海洋生态修复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对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提出了更高要求。
乐旅游、体育等改善型消费活力”,为文旅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北京市文旅局也在市政府工作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中提出加快滨水空间提升、拓展休闲消费新空间,形成“国家政策引导+地方实践落地”的呼
应格局,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从行业格局看,线下文旅景区呈现“百花齐放”态势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行业全
面进入“线上运营+内容深耕”新阶段。文旅垂类短视频、攻略社区等线上平台,既是用户获取旅
游信息的主要渠道,更是影响其出行决策的核心参考,“内容种草—线上预约—线下体验—线上
分享” 的完整消费闭环已然成型。
创新科技也正在深刻革新文旅体验。AI 与 VR 技术广泛应用于景区及城市滨水空间全新场景
营建;虚拟导游提供定制化讲解,沉浸式演出打破传统观演边界,丰富日夜游产品的内涵与形式;
机器人应用不断普及,多地景区加速研发“机器人+文旅”特色场景(如智能服务、互动表演机器
人),推动旅游体验从“被动观赏”向“主动参与”转型。
在“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 IP 成为景区差异化核心竞争力。通过挖掘非遗技艺、民俗特色
等地域文化内核,将抽象文化转化为可感知、可体验、可消费的具象产品(IP 主题文创、沉浸式
剧本杀、文化主题住宿等)。这种“IP 化表达+活态传承”模式,让文化遗产从静态“展品”变
为拉动消费、推动行业升级的“新质生产力”。
自 2022 年 11 月 ChatGPT 问世以来,基于大模型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掀起全球
技术革命浪潮。我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布局,2024 年“人工智能+”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正深度赋能实体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
为落实相关部署,2025 年 7 月 3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的意见》。会议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大
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快普及、深度融合,
形成以创新带应用、以应用促创新的良性循环”,为人工智能跨领域创新与产业边界重构提供了
清晰的行动指引。
在“人工智能+”行动的整体框架下,国家出台多项专项政策,推动人工智能与生态环境、文
旅运营等领域协同发展:《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明确提出推动人工智能、
大数据与生态环保等产业深度融合;工信部、文旅部等部门也通过《5G 应用“扬帆”行动计划》
等政策,重点支持 AI 技术在智慧旅游、数字文化等场景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机器人既是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集成载体,也是未来产业布局的重要赛道。
目前机器人行业仍面临“应用场景尚未广泛成熟”的挑战,而水务与生态环境治理、城市滨水空
间及文旅景区两大领域,恰好为其提供了丰富且高价值的落地场景。在水务与生态领域,机器人
可深度赋能数据采集、巡检监测、防洪减灾等关键环节,推动作业模式向智能化、精准化、安全
化升级;在文旅领域,机器人能够丰富服务形态与体验维度,为行业注入新动能。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近年来,传统生态环境行业发展面临瓶颈。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致自然灾害增多,国家持续加
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修复投入,公司立足生态环境业务优势,重点布局国计民生更加关注的生
态型水利设施领域,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盘活存量绿色资产的需求日益
增长,公司凭借在城市滨水空间设计、策划与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升级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
区运营业务,推动生态资源向城市公共服务与文旅消费场景的转化。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等前沿
技术迅猛发展,公司积极投资以 AI 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业务,通过知识库、河湖海洋大模型赋能生
态环境业务;依托机器人拓展水务环境治理与城市滨水文旅应用;打造兼具科技温度与情感交互
的陪伴机器人,构建 AI 原生业务生态。
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在保障水利安全的基础上,关注防灾减灾能力、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水利设施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防洪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
利工程体系。产品包括:防洪工程、水资源利用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疏导工程、
智慧水利系统等。
公司依托北京市海淀区注册地优势,积极落实首都水网建设战略布局,精准挖掘北京全域及
海淀区水务、文旅、科技三大领域市场潜力,聚焦清河、小月河等八大重点水系,以“生态+水利”
融合建设模式,同步强化水利设施污染防治能力与防洪排涝效能。
公司承接的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典型案例包括:海淀区西玉河蓄滞洪区建设项目,有效调蓄
永丰组团 15.2 平方公里雨洪量,有效缓解北京中心城区洪涝压力;山西孝义胜溪湖城市湿地公园,
运用自然生态护岸形式的泄洪渠解决了雨季水安全问题,构建了由沉砂池、泄洪渠、胜溪湖水库
形成防洪调控系统;徐州丰沛运河生态提升项目,通过生态工法技术构建河岸护岸及缓冲带,实
现运河行洪安全、水土保持、雨洪缓冲、水体净化等综合目标。
海淀区西玉河蓄滞洪区建设项目
江苏徐州丰沛运河生态提升项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生态环境治理业务聚焦从河湖到海洋的安全、生态、科技系统性治理,业务包括:河湖
湿地业务、海洋生态业务。
(1)河湖湿地业务
公司的河湖湿地业务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为指导,从可持续发展角度重新审视人与
自然的关系,以数值溯源模型为抓手,数据化、动态化精准剖析环境污染的来源,解决江河湖海
口湿地水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生物群落生存危机等问题,实现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
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产品包括:河湖缓冲带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河流生态修复。公司承接的河
湖湿地业务典型案例包括: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雄安白洋淀唐
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三垟湿地建设项目。
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
浙江温州三垟湿地建设项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海洋生态业务
海洋生态业务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理念下,以海岸带系统性整体性的保护为出发点,
整合海洋学、生态学、水文学、城市规划、生态景观等多专业学科,解决海岸带陆海空间生境破
碎、系统割裂等生态问题,构建安全韧性、健康活力的海岸带生态系统,产品包括:滨海活力景
观长廊、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海洋监测与智慧数据平台。
区别于传统海事和海洋保护业务,自主研发课题“典型海岸侵蚀防护与活力海岸构建关键技
术”在厦门应用示范;珊瑚礁修复技术,在海南省东方市实施;预装配模块海堤生态化改造技术,
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应用;红树林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在海南三亚山水项目应用。公司承接的海洋
生态业务典型案例包括: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广州南沙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 EPC 项目、
东莞滨海湾新区硬质海堤生态提升项目。
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
广州南沙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 EPC 项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依托 28 年在河湖湿地治理、滨水空间建设领域的深厚积淀,结合出色的创意设计能力和
优质的客户关系维护体系,为升级 IP 文旅业务提供坚实支撑。从市场需求看,公司客户对盘活城
市蓝绿资产有强烈诉求,亟待解决生态型水利设施从单一生态功能向生态、经济多维价值转化的
难题,这也为公司拓展新业务指明了方向。
公司 IP 文旅业务以可持续运营为导向,紧密围绕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凭借专业规
划设计团队深挖地域文化,通过打造 IP 主题商业与沉浸式演艺体验,提供从项目策划、规划设计
到运营管理的全链条服务。包括线上与线下两大板块:
(1)线上业务
致力于构建“内容创作—消费—营销”闭环的文旅生态平台,以文化内容为核心,通过精准
用户定位与高效数字化工具,实现流量转化与品牌价值提升。业务内容包括文创产品推广与文旅
数字微电影的线上宣发。
(2)线下业务
涵盖文旅景区运营和城市滨水客厅两大类型。
文旅景区运营以文旅深度融合为目标,通过系统性规划、资源整合、精细化管理及市场运作,
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吸引力,在满足游客文化体验需求的同时,兼顾景区经济、社会与生态效
益。在业务开展层面,公司采用“自有运营+合作赋能”模式:一方面持有并自主运营核心文旅景
区,实现景区标准化管理与品牌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线上平台构建外部潜力景区合作网络,提
供从内容创作到推广的一体化服务,并深度挖掘周边地理特色产品,通过定制化营销与线上渠道
实现“景区引流+产品变现”的闭环。
城市滨水客厅凭借开放属性与场景特性,成为区别于传统封闭运营文旅景区的特色产品。该
产品结合现代城市运营理念,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观光游览、文化创意”于一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体,由三大核心要素构成: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的设计与营建,水上日夜游及演艺观光游的营建
与运营,两岸吃、玩、住、游等丰富业态构建起全方位消费体验。
目前 IP 文旅业务已进入实质拓展阶段:公司计划先以自有贵州六枝特区无界云度假区为起点
开展试点运营,同时联合北京海淀、通州、朝阳等区域推进城市滨水客厅项目,探索可复制、可
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模式。此外,2025 年 4 月,公司与燕山文旅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
进迁安市生态修复、文旅融合发展及 GEP 核算示范项目,助力迁安实现从“钢铁之城”到生态文
明示范之城的战略转型。
贵州省六枝特区无界云度假区
城市滨水客厅运营效果图
在 AI 技术浪潮中,公司秉持创新精神主动拥抱 AI 技术,人工智能业务以三大业务为核心,
为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知识库、河湖海洋大模型赋能生态环境业务;依托机器人拓展水务环境
治理与城市滨水文旅应用;打造兼具科技温度与情感交互的陪伴机器人,构建 AI 原生业务。
(1)知识库、海洋大模型——赋能生态环境业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依托实验室多年沉淀的深厚科研成果,携手智谱 AI 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全力
投入知识库及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的研发。知识库作为企业内部信息存储、技术升级、管理
优化与商业拓展的关键工具,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现降本增效。海洋大模型融合生态
学、GIS、遥感等多学科知识,汇集水文、气候、生物多样性等海量生态数据,依托深度学习与计
算机视觉技术,能精准诊断海洋生态退化症结、动态预测修复成效;推动海洋生态修复从“经验
驱动”转向“数据+AI”双轮驱动,提升修复工程科学性与效率,为海洋生态保护注入新动能。
AI 知识库
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 ShorelineGLM
(2)机器人——拓展水务环境与滨水文旅场景
基于正和生态已发布生态 AI 大模型助手与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为机器人垂直应用提供“专
业大脑”;同时,公司累计实施 500 余个生态设计项目、160 余项重大生态工程,覆盖水务、环
境、海岸带等场景,为机器人的落地提供垂直应用场景。基于此,公司通过融合“大模型+机器人”
,
实现河湖海洋治理中数据采集、巡检监测、防洪减灾等环节的智能精准安全化,降低人工成本、
提升风险预警准确率,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复盘”闭环管理体系,具体落地两大场景:
机器人在水务与环境治理场景应用: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拓展机器人功能
应用——水安全上提升水利设施自动化巡检、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能力;水环境中推进水体质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智能监测预警与污染应急处置;水生态里探索智能技术在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应用;水
景观领域推动机器人在滨水景观智能运维、公众智慧服务的实践。
机器人在城市滨水空间文旅场景落地:聚焦城市滨水客厅与文旅景区,打造“文化+具身智
能” 新体验。通过机器人提供个性化导览、赋能文旅演艺打造沉浸式内容、助力 IP 形象互动与
空间精益化运营,开创智能文旅服务新模式,提升游客体验与品牌价值,构建具身智能在文旅市
场的差异化竞争格局及商业闭环。
(3)陪伴机器人——AI 原生业务
陪伴机器人以科技赋予机器生物特征和生命感,为用户打造鲜活的 AI 情感伙伴。该产品通过
集成先进的多模态传感器与多模态大模型,高效感知并理解用户的情感状态,实现贴心、自然的
互动体验。外观设计上采用柔和温暖的色彩与萌趣造型,并使用安全环保的材质,保障使用过程
中的安心与舒适。
在当前人工智能的发展大潮中,公司积极响应行业趋势,近年来持续加大对相关业务及产品
的研发投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会在短期内实现相关的业务收入,上述产品的具体落地仍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所进行的相关投入及研发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
时,请谨慎判断,自主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股东的净利润 2,413.90 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业绩较往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一)重点项目应收账款回收取得突破,减值准备冲回贡献当期利润
件。在此背景下,公司 2023 年成立的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小组持续发挥统筹作用,紧密结合中央政
策与各项目实际情况,全力推进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多重积极因素叠加,公司此前积压的账款支
付进程明显加快,回款情况得到改善。2025 年上半年,公司全口径回款达 3.42 亿元。其中太原
项目与荆州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陆续实现突破,均有部分款项成功到账,有效改善了公司的资金
流状况。上述一系列的回款进展冲回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二)聚焦资金状况良好市场,当期营收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往期实现增长。同时,新承接项目聚焦于北京等资金状况良好的
区域,这些项目付款条件较好,为公司稳健运营奠定了基础。
(三)降本增效成效突出,成本费用大幅下降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一方面,公司着力提升经营与管理水平,优化内部运营机制;另一方面,坚持市场聚焦策略,
以拓展北京区域市场为核心,通过资源整合与精准布局全面压缩不必要开支。通过这些举措,公
司总体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显著提升了整体盈利空间。
公司始终秉持清晰明确的战略目标,继续聚焦核心发展方向:一方面,深耕生态环境治理主
业,通过全力拓展订单、狠抓回款落地、完善项目交付能力,夯实业务根基;另一方面,持续加
大 IP 文旅及人工智能业务的研发投入,培育新的增长动能。通过上述举措,公司将进一步筑牢发
展基石,同时着力提升经营弹性与抗风险韧性,为长远发展积蓄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公司坚持以国际领先的 7+1 共生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和 NbS(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工作方
法为核心,围绕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河湖湿地、海洋生态修复、城市滨水客厅及文旅景区运营、
人工智能业务,为客户提供“科技+设计+建设+运营+商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创新设计能力:围绕城市空间、交通体系、商业建筑、日夜游+科技、文化、生态景观、水、
能源、垃圾与市政九大核心设计要素,由国际设计大师(如 Stephen Fairhurst 等)领衔,通过
“运营+科技+空间设计”的多板块融合,统筹规划、景观、生态、水利、建筑、市政等多专业团
队,秉承国际化设计理念,并结合公司多年来丰富的本土实践经验,构建与城市功能融合的生态
风光带,激活城市蓝绿资源,实现生态空间的多功能升级。
空间建设能力:通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及拟自然的生态工法,营建自适应的生态系统,保
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多功能、复合化的自然空间建设,实现生态价值与城市商业运营的有机融合。
应用国际领先的 RMC 垃圾循环系统等绿色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再利用效率,打
造兼具生态服务、水利安全、商业运营与公众体验的特色空间载体。
创意运营能力:运营前置,从运营视角审视产业与空间,精准定位市场人群、功能业态、文
化脉络、产品体系与商业模式,强化产品创意、科技加持、运营的可持续性与迭代升级,将业态
转化为场景、进而转化为生活方式。合理布局两岸商业服务功能,打开滨河空间界面,促进城市
功能与河流生态的多维度融合。以更灵活的招商与合作策略引入多元化的消费业态,全方位满足
市民与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商业服务需求。
(二)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驱动市场发展,持续加
大研发投入,构建起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生态环境部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理事单位,公司深度布局产学研协同创新,同时分别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
究所共建“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实验室”,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建
“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前沿技术成果的高效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已成功落地
多项标志性工程项目。
依托国家级实验室平台,公司主导编制《海岛生态修复技术指南》《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验收
指南》《活力海岸构建技术指南》三大行业标准,成为海洋生态治理领域的权威规范。主持参与
“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北运河上游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综合示范(2017ZX07102)”;
牵头承担“十四五”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典型海岸侵蚀防护活力海岸构建关键技术-活力海岸模
式构建与示范应用(2022YFC3106105)”等。
理服务领域开展科技业务合作,用先进的数值溯源、水文水质监测、水动力水质模拟等多元融合
模型体系与人工智能大模型结合,实现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智能分析与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效率和
质量,以科技赋能水务业务发展。2025 年,在 AI 时代的汹涌浪潮中,公司始终秉持研究创新精
神,主动拥抱 AI 技术。公司与智谱 AI 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加速推进知识库搭建、河湖-海洋生
态修复行业大模型研发工作。2025 年上半年,内部知识库、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
ShorelineGLM (v1.0)已完成测试并正式发布。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机器人在水务环境治理及城市滨水空间文旅场景的创新应用,以科技创
新加速智能机器人领域布局。基于正和生态在国家级实验室应用场景构建、垂直领域 AI 大模型及
工程化落地经验,通过“大模型+机器人”的深度融合,实现河湖海洋治理中数据采集、巡检监测、
防洪减灾等环节的智能化、精准化、安全化,降低人工成本,提升风险预警准确率,构建“监测-
预警-处置-复盘”闭环管理体系。
在知识产权领域,公司累计斩获 19 项发明专利、88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47 项软件著作权,形
成覆盖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全链条的核心技术矩阵,并在数字科技业务构建起完备的技术与产品
体系。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71,144,866.50 166,127,131.31 3.02
营业成本 172,611,813.20 122,654,051.37 40.73
销售费用 5,195,568.16 8,008,815.29 -35.13
管理费用 28,072,811.55 48,155,131.30 -41.70
财务费用 21,317,578.05 -38,615.64 55,304.52
研发费用 10,511,374.02 11,365,998.76 -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16,039.70 140,460,983.43 -6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350.00 -54,786.97 -167.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118,125.52 -126,119,634.87 41.23
信用减值损失 103,167,796.49 13,056,849.42 690.14
资产减值损失 -13,973,986.51 -18,374,163.87 23.95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一方面在建项目收入规模增加,另外完工项目新增移交
成本;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和组织架构,精简管理人员,同
时降低了租赁费和办公费,导致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受公司上年子公司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期利
息收入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全口径回款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本期支出比
去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大额长账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期 上年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年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年期末变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主要系本期
货币资金 54,440,475.81 1.65 89,066,996.45 2.63 -38.88 支付增加所
致
应收账款 577,499,361.68 17.51 625,198,501.80 18.48 -7.63
主要系本期
其他应收
款
所致
合同资产 579,319,675.81 17.56 558,269,062.80 16.50 3.77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产
其他流动资
产
长期应收款 52.76 51.72 -0.54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其他非流动
资产
短期借款 92,850,000.00 2.82 108,000,000.00 3.19 -14.03
应付账款 859,913,690.36 26.07 888,962,531.27 26.27 -3.27
其他应付款 162,120,805.02 4.92 152,733,850.49 4.51 6.15
其他流动负
债
长期借款 809,000,000.00 24.53 845,314,435.19 24.98 -4.3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5,670,194.08 诉讼冻结
货币资金 645,566.64 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账款 178,067,756.15 借款质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3,430,898.21 借款质押
长期应收款 1,740,264,272.40 借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2,099,775.58 抵押担保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025,848.97 借款质押
合计 2,119,204,312.03 /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
名称 成立时间 具体业务 发展定位
号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
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葛洲坝正和于永水 水环境治理(于永片
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区)PPP 建设项目所设
立的项目公司
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 拓展城市滨水客厅及 开展城市滨水客厅及文
营管理有限公司 文旅景区运营业务 旅景区运营业务
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
有限公司
PPP 项目的 SPV 主体
正和恒基(嘉兴)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技 开展唐山花海综合运
发展有限公司 营
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利为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新山水生态建 开拓北京地区生态型水
设有限公司 利基础设施业务
北京大道源和建材销售 开拓北京地区生态型水
有限公司 利基础设施业务
北京诚源和合机械设备 开拓北京地区生态型水
租赁有限公司 利基础设施业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
标的 合作 资产
是 投资 预计 是 披露 披露
是否 报表科 方 负债
被投资公司 主要 投资 持股 否 期限 收益 本期损益 否 日期 索引
主营 投资金额 目(如 资金来源 (如 表日
名称 业务 方式 比例 并 (如 (如 影响 涉 (如 (如
投资 适用) 适 的进
表 有) 有) 诉 有) 有)
业务 用) 展情
况
六盘水市正 PPP 否 新设 30,926.315 70% 是 / 自筹 / / 正常 / -1,386.98 否 / /
和投资建设 业务 经营
有限公司
合计 / / / 30,926.315 / / / / / / / -1,386.98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六盘水市正和投
子公司 PPP业务 44,180.45 195,513.63 45,200.40 - -1,386.98 -1,386.98
资建设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投资主体、国有性质企事业单位、央企
及其子公司。当前,国内经济整体呈回升态势,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扶持
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拥有较好的发展机遇,尤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致自然灾害增多,国家正加
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修复工程投入。然而,由于地方政府财力受限,公司跟踪的项目招标节奏
放缓,这对公司业务的拓展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在市场布局上,以拓展北京区域为核心,并积极开拓江苏、浙江等财政实力雄厚的城市
市场。这些区域因项目资金充裕,吸引了众多央企及地方国企参与招标,使得市场竞争激烈,民
营企业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
同时,公司稳固河北根据地市场,深耕唐山、沧州、秦皇岛等地,大力开拓城市滨水客厅及
文旅项目。尽管公司在策划设计领域具备深厚优势,同时通过自有景区贵州无界云度假区项目积
累了一定经验,但此类项目多以投资驱动,叠加地方政府财力受限,导致文旅项目投资决策滞后。
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应收账款问题治理力度,近期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为公司回款效率提升带来积极信号。目前,公司重点项目已纳入国家化债计划,并根据国务院相
关文件规定,均明确了付款节点。但河北、山西、福建等地受地方财力制约,回款需分期分批落
实,存在回款周期延长、金额不确定等风险。
管理,项目完工前资金无法用于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企业阶段性现金流压力。待项目竣工后,资
金限制解除,可补充企业日常运营资金。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
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
实有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张熠君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 2%,金额合计不
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股份 2,41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5,008,022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至此,汇恒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2)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拟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1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1,020 万元。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增持金额 512.5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
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1)。
(3)股份回购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8)。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若后续股价持续超出当前上限 16 元/股(含),公司将继
续动态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以保障回购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
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22 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604,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回购最高
成交价格为 8.2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7.8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9,13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重新调整组织架构,专门成立应收款项专项催收小组,全面统筹公司的回
款工作,协助统筹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合同管理、纠纷处理、争议处理以及诉讼等相关工作;同时,
对涉及应收款项的各个小组按照业务复杂程度以及欠款金额的重要性分别成立包括工程管理、经
营管理以及法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小组,专门制定各个小组的回款目标和回款举措,并按周
按月进行跟进。
公司首先详细梳理每一个完工项目,明确优先级和重难点项目,以配套适用的作战策略;其
次形成公司级到项目级全业务链条端到端的组织模式,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人全面负责,每一个节
点也有相应责任人保证落地执行;明确专项组的决策机制和流程,以实现高效决策,确保目标高
效达成;落实激励政策,实现奖优罚劣,激活团队;每个项目均有公司高管加持,提前布局对关
键节点进行突破;针对不同项目和情况,通过诉讼等方式加持,达到以诉促结、以诉促谈的目标;
基于项目和客户的财政情况,公司提前布局,多渠道突破资金,通过不同方式落实资金来源。
通过以上举措,有效地推动了老项目回款,2024 年回款 5.8 亿,2025 年上半年回款 3.42 亿
元。其中太原项目与荆州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陆续实现突破,均有部分款项成功到账。上述一系
列回款进展,有效改善了公司的资金流状况。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通过聚焦核心优质市场,保障生态环境业务订单的可持续性。
市场布局方面,公司 2025 年重点布局北京、江浙等财政状况良好的城市,目前已在这些区域
陆续获得订单。随着各地区专项债积极发行,各地政府在公司主业相关领域的投资状况进一步改
善,专项债带动的投资增长将为公司订单的持续增长提供更好的市场机会和优质项目基础。
业务升级方面,公司在河湖治理与海洋生态修复基础上,大力推进国家战略重点支持的“生
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政策端,发改委增发国债向水利项目倾斜,为水利领域注入了
强大的资金活力。同时,一系列相关政策密集出台,积极鼓励各地加大水利领域投资,为水利行
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央国企合作拓展方面,公司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公司与金河水务合作历史悠久,
早在 2012 年,金河水务为公司山西孝义胜溪湖湿地公园项目提供水利咨询服务;2015 年,双方
联合体中标海淀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2023 年,双方在门头沟新城河道水毁修复项目中开展
合作;2024 年,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合作中标海淀区西玉河项目;为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
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与金河水务达成股权合作,双方未来打造北京城市滨水空间产品。
同时,公司还不断深化与南水北调集团、中交集团等央国企的合作,为公司持续开拓区域市场提
供有力支持。
公司积极布局人工智能,在赋能生态环境、滨水客厅及文旅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
原生业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服务领域开展科技业务合作,用先进的数值溯源、水文水质监测、水动力水质模拟等多元融合模
型体系与人工智能大模型结合,实现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智能分析与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效率和质
量,以科技赋能水务业务发展。
公司与智谱 AI 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签署了研发技术服务合同,加速推进知识库搭建、河湖海洋
生态修复行业大模型研发工作。其中,知识库作为企业内部信息存储、技术升级、管理优化与商
业拓展的关键工具,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现降本增效;河湖海洋大模型将大幅提升海
洋生态修复工程的科学性与实施效率,为海洋生态保护事业注入强劲新动能。
成测试并正式发布。公司依托 AI 技术开发上述产品,为主营业务注入全新活力,这一举措也将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发展
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此外,公司积极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并通过公
司公告、上证 e 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可。
公司不断深化组织架构的优化调整,致力于推行精细化管理策略,以提升组织效能和公司竞
争力。公司聚焦人才结构优化,吸引并保留核心技术人员,加强复合式人才培养,并通过提供优
越的发展环境与激励机制,确保人才资源的稳定性和持久创新力。以上举措有效降低公司的管理
费用,优化成本结构,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基于上市公司企业内控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企业内控管理,完善关键环节的内控制度、
流程、操作手册,并强化流程督导和监察工作,同时,公司持续加强项目成本管控、应收账款管
理、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快实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平台的优化,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
者的信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张熠君 非独立董事 选举
张慧鹏 非独立董事 选举
王福山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杨波 非独立董事 选举
周付春 非独立董事 选举
张帆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梁文昭 独立董事 选举
章友 独立董事 选举
王爽 独立董事 选举
任玉芬 非独立董事 离任
吴爱清 独立董事 离任
王凯 董事会秘书 离任
雷霄 董事会秘书 聘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生、杨波先生、周付春先生、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梁文昭先生、章友
先生、王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及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下设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依照相关程序选举梁文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继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依照相关程序聘任雷霄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不适用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不适用
每 10 股转增数(股) 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承诺 及时
承诺方 承诺时间 说明未完 行应说
背景 类型 内容 行期 期限 严格
成履行的 明下一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股份 控股股东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21 年 8 是 长期 是
限售 (汇恒投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月
资)、实际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控制人、董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事长张熠 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君、一致行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动人(汇泽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与首
恒通) 3、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次公
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
开发
减持。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行相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关的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承诺
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
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的方
式。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
股份 持有发行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21 年 8 是 长期 是
限售 股份的董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月
事、监事、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高级管理人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员 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解决 控股股东 1、本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 2019 年 6 是 长期 是
同业 (汇恒投 在中国境内/境外从事与正和生态及其子 公司相同、相似或在 月
竞争 资)、实际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向其他业务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
控制人、董 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事长张熠君 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
密等;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
事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机会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将
立即通知正和生态,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
出;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损失;
及转让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解决 公司实际控 1、本人/本公司已向正和生态全面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将 2019 年 6 是 长期 是
关联 制人张熠君 尽量避免本人/本公司以及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月
交易 及控股股东 响的公司与正和生态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
汇恒投资 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和生态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会通过影响正和生态的经营决策来损害正和生态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其他 公司实际控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对正和生态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将自愿接受 2021 年 8 是 长期 是
制人张熠君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 月
及控股股东 监管措施或处罚。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其他
汇恒投资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承诺
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直至按约定履行完毕该等承诺时为止。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因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长期拖欠我公司工程款,我公司作为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诉人,以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太原市园林局、太原国有投资集团 www.sse.com.cn
有限公司等主体为被上诉人,向山西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 公告编号:2023-009
各上诉人向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等共计 4.22 亿元。目前,该案正处于山西高院二审程序当中,并 情况的公告)
于 2025 年 3 月和 2025 年 8 月多次组织开庭,案件事实已查明,正
在推进审理中。截至目前,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已向正和生态支付
工程款 11,090.7 万元。
因太原龙城绿地植物园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太原植物园(简称“被告”)长期拖欠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www.sse.com.cn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原告”)工程款项, 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月 30 日起暂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司现已
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晋 01 民初 106 号。
该诉讼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开庭审理,因诉讼主体发生变化休
庭,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第三人变更为被告,太原植物园
由被告变更为第三人,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再次开庭,对各方证
据已进一步搜集,债权债务关系初步清晰,目前正在推进审理中。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 诉讼 诉
起
讼 (仲 讼 诉讼
诉
(仲 裁)是 (仲 (仲
( 应诉 承担连 诉讼
诉讼(仲裁)基本 裁) 否形 裁) 裁)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申 (被申 带责任 仲裁
情况 涉 成预 进 理结 情况
请 请)方 方 类型
及 计负 展 果及
)
金 债及 情 影响
方
额 金额 况
正 荆楚 荆州纪 建设 因荆楚公司长期 27,1 否 调 对公 本案审理期间,荆楚
和 文化 南生态 工程 拖欠公司建设项 75.4 解 司日 公司多次支付工程进
生 产业 文化旅 施工 目工程款,为依 2 结 常经 度款共计 8,299.18 万
态 投资 游区管 合同 法维护公司权 案 营产 元。2023 年 12 月 29
集团 理委员 纠纷 益,公司以建设 生积 日,双方达成和解,
有限 会、荆 工程施工合同纠 极影 并收到湖北省荆州市
公司 州纪南 纷为由,向法院 响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生态文 提起诉讼,诉请 调解书》((2023)
化旅游 判令荆楚公司向 鄂 10 民初 1 号)。依
区财政 公司支付工程、 照和解协议,荆楚公
局 勘察、设计费 司已于 2024 年 1 月支
元及相应利息, 万元,5 月支付第二
并承担公司为本 笔款项 3,278.51 万
案支出的诉讼 元,6-12 月份合计支
费、财产保全担 付 2,832.22 万元,
保费、律师费及 2025 年 1 月支付
差旅费等费用。 800.56 万元,2025 年
元。
湖 正 和 正和生 建设 原告诉请:一、 1,37 否 调 对 公 双方已达成调解,正
北 生态 态 工程 判令北京正和荆 0.00 解 司 生 在依据调解方案执
纵 施工 州分公司、北京 结 产 经 行。
横 合同 正和公司支付纵 案 营 无
光 纠纷 横照明公司亮化 重 大
域 工程款 1,370 万 影响
照 元及逾期付款利
明 息(以 1,370 万
科 元为基数,按照
技 1.5 倍 一 年 期
有 LPR 自 2024 年 4
限 月 30 日 起 计 算
公 至实际清偿之日
司 止);二、判令
荆楚文投公司在
未付北京正和荆
州分公司工程款
范围内对以上债
务承担连带付款
责任。一审法院
认定事实。
浙 正 和 金华市 建设 一、要求被告一 1,95 否 一 对 公 一审审理中。
江 生态 多湖中 工程 (正和生态)支 2.60 审 司 生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众 央商务 施工 付工程款 审 产 经
森 区建设 合同 17,189,472.12 元 理 营 无
环 投资有 纠纷 及支付自 2022 中 重 大
境 限公司 年 1 月 1 日至实 影响
建 际支付之日止的
设 利息,暂算至
有 2025 年 3 月 19
限 日的利息
公 1,936,523.54 元。
司 二、要求被告一
支付原告为实现
债权的费用(律
师代理费)40 万
元。
要求被告二在未
付工程款范围内
承担责任。
河 正 和 / 建设 依法判令被告支 1,04 否 一 对 公 一审审理中。
北 生态 工程 付原告工程款 5.96 审 司 生
和 施工 10,459,639.75 元 审 产 经
承 合同 及利息(具体金 理 营 无
建 纠纷 额待司法鉴定后 中 重 大
筑 予以确认,利息 影响
工 以鉴定金额为
程 准,自 2022 年 7
有 月 1 日起至实际
限 清偿完毕之日
公 止)。
司 本案诉讼费、保
全费、鉴定费由
予以被告承担。
注:报告期内,公司单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见上表所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余 期末余
发生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额 额
北京汇恒
投资有限 控股股东 77,100,534.49 29,436,898.66 98,874,461.22
公司
北京汇泽
恒通投资
其他关联方 28,461,428.12 35,203,542.00 33,343,792.00
有限责任
公司
张熠君 其他关联人 7,224,290.69 1,041,786.29 2,266,076.98
合计 112,786,253.30 65,682,226.95 134,484,330.2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因资金周转需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认利息支出: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控股股东汇恒投资本金 9,583.14 万元,利息 304.31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 万元;
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其它关联方汇泽恒通本金 3,280.03 万元,利息 54.35
响 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本金 200.00 万元,利息 26.61 万
元;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与 担保是
担保发生日 是否为
担保 上市 担保 担保 担保类 否已经 担保是 担保逾 反担保 关联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期(协议签 担保物(如有) 关联方
方 公司 起始日 到期日 型 履行完 否逾期 期金额 情况 关系
署日) 担保
的关 毕
系
北京中关村科技
正和 公司 连带责 办公用房及960
融资担保有限公 20,000,000 2024/11/6 2024/11/6 2028/11/6 否 否 0 无 否 无
生态 本部 任担保 万股股票质押
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
正和 公司 连带责 办公用房及640
融资担保有限公 20,000,000 2024/11/19 2024/11/19 2028/11/19 否 否 0 无 否 无
生态 本部 任担保 万股股票质押
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
正和 公司 连带责
融资担保有限公 20,000,000 2024/11/29 2024/11/29 2028/11/29 办公用房 否 否 0 无 否 无
生态 本部 任担保
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
正和 公司 连带责
融资担保有限公 8,000,000 2024/12/10 2024/12/10 2028/12/10 办公用房 否 否 0 无 否 无
生态 本部 任担保
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
正和 公司 连带责 办公用房及370
融资担保有限公 14,100,000 2025/6/5 2025/6/5 2029/6/22 否 否 0 无 否 无
生态 本部 任担保 万股股票质押
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
正和 公司 连带责 办公用房及应收
融资担保有限公 900,000 2025/6/19 2025/6/19 2028/7/4 否 否 0 无 否 无
生态 本部 任担保 账款质押
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83,0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83,000,0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01,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84,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6.6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501,0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68,747,187.42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569,747,187.4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情况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招股书或 其中:截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本年度
募集说明 超募资金 至报告期 期末募集 期末超募 变更用
期末累计 本年度投 投入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书中募集 总额(3) 末超募资 资金累计 资金累计 途的募
投入募集 入金额 额占比
来源 到位时间 总额 净额(1) 资金承诺 =(1)- 金累计投 投入进度 投入进度 集资金
资金总额 (8) (%)(9)
投资总额 (2) 入总额 (%)(6) (%)(7) 总额
(4) =(8)/(1)
(2) (5) =(4)/(1) =(5)/(3)
首次公开 2021 年 8
发行股票 月 11 日
合计 / 61,595.91 52,881.30 52,881.30 / 51,008.76 / 96.46 / 412.00 0.78 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 项 是否 是 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 截至报 项目达 是 投入 投入进 本年实 本项目 项目
项目名 本年投 节余金
资金 目 为招 否 计划投资 期末累计 告期末 到预定 否 进度 度未达 现的效 已实现 可行
称 入金额 额
来源 性 股书 涉 总额 (1) 投入募集 累计投 可使用 已 是否 计划的 益 的效益 性是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质 或者 及 资金总额 入进度 状态日 结 符合 具体原 或者研 否发
募集 变 (2) (%) 期 项 计划 因 发成果 生重
说明 更 (3)= 的进 大变
书中 投 (2)/(1) 度 化,如
的承 向 是,请
诺投 说明
资项 具体
目 情况
首次 公司战
公开 略及管
是 否 1,092.28 0 1,092.28 100.00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
发行 理提升
股票 项目
生态保
首次 护与环
公开 境治理
是 否 5,890.79 374.46 4,811.35 81.68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079.44
发行 研发能
股票 力提升
项目
首次
信息化
公开
建设项 是 否 1,843.07 37.54 892.71 48.44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950.36
发行
目
股票
首次 补充工
公开 程项目
是 否 44,055.16 0 44,212.42 100.36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57.26
发行 运营资
股票 金
合计 / / / / 52,881.30 412.00 51,008.76 / / / / / / / 1,872.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5]00000912 号),认为,正和生态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除前述披露的募集
资金账户被冻结事项外,正和生态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有)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0,0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数量 (%) 售条件股 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北京汇恒投资有 境内非国
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张熠君 0 38,457,900 18.17 38,457,900 质押 24,900,000
人
北京汇泽恒通投 境内非国
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法人
国信弘盛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国信弘盛(珠 0 4,333,333 2.05 0 无 0
有法人
海)能源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张慧鹏 0 1,147,100 0.54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黄君 0 951,200 0.45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邢磊 0 800,000 0.38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包云达 0 775,644 0.37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邓印田 - 44,800 760,000 0.36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韩立宾 - 29,600 750,400 0.35 0 无 0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信弘盛(珠海) 4,333,333 人民币普通股 4,333,333
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张慧鹏 1,14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7,100
黄君 9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951,200
邢磊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包云达 775,644 人民币普通股 775,644
邓印田 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60,000
韩立宾 750,4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400
赵胜军 721,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1,900
代学荣 719,700 人民币普通股 719,700
张剑雄 610,700 人民币普通股 610,7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
不适用
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
不适用
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为公司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司及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
行动的说明
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序 有限售条件股东 持有的有限售 情况
限售条件
号 名称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新增可上市交
时间 易股份数量
北京汇恒投资有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限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北京汇泽恒通投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为公司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北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
一致行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440,475.81 89,066,996.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59,000.00
应收账款 577,499,361.68 625,198,501.8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558,559.52 2,843,653.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6,457,492.59 19,022,151.4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69,388.10 3,820.4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579,319,675.81 558,269,062.8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3,430,898.21 88,031,056.85
其他流动资产 22,830,422.60 24,234,253.08
流动资产合计 1,341,806,274.32 1,407,128,496.9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740,264,272.40 1,749,710,111.27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8,400.00 1,978,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099,775.58 2,234,308.00
固定资产 2,063,661.15 2,170,077.6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25,706.59 2,420,867.35
无形资产 4,284,747.58 4,609,918.55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911,517.47 55,710,202.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549,133.86 157,392,36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6,477,214.63 1,976,226,249.22
资产总计 3,298,283,488.95 3,383,354,746.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2,850,000.00 10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59,913,690.36 888,962,531.2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8,266,447.57 3,062,147.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42,928,756.94 54,002,041.96
应交税费 3,362,158.16 2,993,317.21
其他应付款 162,120,805.02 152,733,850.4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475,759.17 68,262,367.66
其他流动负债 167,499,050.42 179,784,413.03
流动负债合计 1,389,416,667.64 1,457,800,669.23
非流动负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809,000,000.00 845,314,435.1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43,321.7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250.68 368,989.99
其他非流动负债 69,308,945.47 69,308,945.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8,361,196.15 915,135,692.43
负债合计 2,267,777,863.79 2,372,936,361.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1,697,778.00 211,697,77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55,325,629.49 855,325,629.49
减:库存股 4,899,138.00 4,899,138.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7,748,650.87 77,748,650.8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43,154,602.38 -267,293,61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3,787,307.18 137,839,074.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825,440.03 78,255,139.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59,000.00
应收账款 658,104,726.56 723,508,311.1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0,462,498.21 8,628,977.59
其他应收款 321,758,691.81 286,625,197.8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2,200,334.45 3,820.4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514,862,844.98 522,384,186.6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811,634.40 21,967,262.22
流动资产合计 1,578,026,170.44 1,641,831,895.6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63,969,478.16 363,904,478.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8,400.00 1,978,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099,775.58 2,234,308.00
固定资产 2,016,022.96 2,073,421.6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91,759.77 2,362,268.43
无形资产 3,313,502.97 3,568,950.25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231,436.08 51,023,976.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918,414.14 78,761,643.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5,818,789.66 505,907,446.51
资产总计 2,073,844,960.10 2,147,739,342.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8,400,000.00 84,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17,401,219.12 769,405,548.6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7,372,735.81 2,135,241.83
应付职工薪酬 36,194,168.98 44,886,860.24
应交税费 1,920,451.48 1,936,711.82
其他应付款 293,265,618.03 256,332,247.6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58,596.03 20,500,253.29
其他流动负债 171,406,662.43 185,402,188.82
流动负债合计 1,300,119,451.88 1,365,099,05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314,435.1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26,192.0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763.97 354,340.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763.97 16,794,967.54
负债合计 1,300,163,215.85 1,381,894,019.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1,697,778.00 211,697,77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55,356,957.65 855,356,957.65
减:库存股 4,899,138.00 4,899,138.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7,745,518.05 77,745,518.05
未分配利润 -366,219,371.45 -374,055,793.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半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71,144,866.50 166,127,131.31
其中:营业收入 171,144,866.50 166,127,131.3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8,818,763.73 191,163,515.95
其中:营业成本 172,611,813.20 122,654,051.3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109,618.75 1,018,134.87
销售费用 5,195,568.16 8,008,815.29
管理费用 28,072,811.55 48,155,131.30
研发费用 10,511,374.02 11,365,998.76
财务费用 21,317,578.05 -38,615.64
其中:利息费用 31,473,489.51 33,594,211.42
利息收入 14,490,285.92 39,235,306.11
加:其他收益 93,940.32 137,598.4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3,973,986.51 -18,374,163.87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0,228.58 -14,541.63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593,624.49 -30,230,642.26
加:营业外收入 3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84,128.77 149,537.4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22,255.04 -531,554.9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087,240.68 -29,848,324.7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亏损以“-”号填列)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051,766.95 2,777,483.79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087,240.68 -29,848,324.7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4,051,766.95 2,777,483.79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半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44,997,195.25 150,113,672.04
减:营业成本 71,134,102.71 109,356,869.63
税金及附加 615,270.77 1,006,470.28
销售费用 4,308,828.78 6,289,579.2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费用 24,363,057.92 41,986,782.47
研发费用 9,393,212.90 10,303,013.90
财务费用 7,390,474.40 7,883,521.30
其中:利息费用 6,700,351.84 4,893,632.05
利息收入 31,381.60 2,031,765.43
加:其他收益 81,769.85 111,728.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967.4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3,988,986.51 -18,373,847.06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5,843.48 -14,288.53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01,285.88 -81,386,947.73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182,899.98 149,537.4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81,963.95 -690,017.0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836,421.95 -80,846,468.0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额
综合收益
变动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合收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收益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836,421.95 -80,846,468.0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8,500.44 608,975.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490,936.87 342,430,373.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03,150.87 9,928,195.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174,897.17 201,969,389.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 13,94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300.00 68,73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46,350.00 -54,786.97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7,000,000.00 94,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070,366.18 168,5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3,181,876.43 160,160,135.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188,491.70 294,659,634.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4,118,125.52 -126,119,634.8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948,435.82 14,286,561.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24,715.09 62,719,467.85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072.34 595,815.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972,520.89 298,036,185.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87,626.57 9,525,929.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066,671.83 205,981,689.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 13,94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000.00 1,35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300.00 1,420,132.9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1,350.00 -1,406,186.97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000,000.00 9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240,366.18 121,1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1,498,682.98 108,722,635.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680,860.58 201,673,775.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7,440,494.40 -80,573,775.90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45,995.34 10,074,533.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52,265.18 55,580,815.09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项目 具 其 一 所有者权益合
他 专 般 少数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或 其 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综 项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本) 优 永 他
其 合 储 险
先 续
他 收 备 准
股 债
益 备
一、上
年期 211,697,778.0 855,325,629.4 4,899,138.0 77,748,650.8 -267,293,610.0 872,579,310.3 137,839,074.1 1,010,418,384.4
末余 0 9 0 7 1 5 3 8
额
加:会
计政
策变
更
前期
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
年期 211,697,778.0 855,325,629.4 4,899,138.0 77,748,650.8 -267,293,610.0 872,579,310.3 137,839,074.1 1,010,418,384.4
初余 0 9 0 7 1 5 3 8
额
三、本
期增 24,139,007.63 - -4,051,766.9 20,087,240.68
减变 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动金
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一)
综合 24,139,007.6
收益 3
总额
(二)
所有
者投
入和
减少
资本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他
(三)
利润
分配
取盈
余公
积
取一
般风
险准
备
所有
者(或
股东)
的分
配
他
(四)
所有
者权
益内
部结
转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余公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他
(五)
专项
储备
期提
取
期使
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其他
四、本
期期 211,697,778.0 855,325,629.4 4,899,138.0 77,748,650.8 -243,154,602.3 0.0 896,718,317.9 133,787,307.1 1,030,505,625.1
末余 0 9 0 7 8 0 8 8 6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具 其 一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他 专 般 少数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 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综 项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 其 小计
股本) 优 永
其 合 储 险 他
先 续
他 收 备 准
股 债
益 备
一、上
年期 211,697,778.0 855,325,629.4 77,748,650.8 1,045,385,289.5 139,585,266.3 1,184,970,555.9
-99,386,768.77
末余 0 9 7 9 9 8
额
加:会
计政
策变
更
前期
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
年期 211,697,778.0 855,325,629.4 77,748,650.8 1,045,385,289.5 139,585,266.3 1,184,970,555.9
-99,386,768.77
初余 0 9 7 9 9 8
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本
期增
减变
动金 4,899,138.0
-32,625,808.53 -37,524,946.53 2,777,483.79 -34,747,462.74
额(减 0
少以
“-”号
填列)
(一)
综合
-32,625,808.53 -32,625,808.53 2,777,483.79 -29,848,324.74
收益
总额
(二)
所有
者投 4,899,138.0
-4,899,138.00 -4,899,138.00
入和 0
减少
资本
有者
投入 -4,899,138.00 -4,899,138.00
的普
通股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金
额
他
(三)
利润
分配
取盈
余公
积
取一
般风
险准
备
所有
者(或
股东)
的分
配
他
(四)
所有
者权
益内
部结
转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股本)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他
(五)
专项
储备
期提
取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期使
用
(六)
其他
四、本
期期 211,697,778.0 855,325,629.4 4,899,138.0 77,748,650.8 -132,012,577.3 1,007,860,343.0 142,362,750.1 1,150,223,093.2
末余 0 9 0 7 0 6 8 4
额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实收资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7,836,421. 7,836,421.
少以“-”号填列) 95 95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资本
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本)
本)
留存收益
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项目 实收资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4,899,138. -80,846,46 -85,745,60
少以“-”号填列) 00 8.08 6.08
-80,846,46 -80,846,46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4,899,138. -4,899,138
本 00 .00
资本
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本)
本)
留存收益
益
(五)专项储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秦皇
岛市通达万盛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市通达公司),秦皇岛市通达公司系由张熠君、张世
杰共同出资组建,于 1997 年 12 月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11 年 8 月迁址至北京,
并更名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环境治理行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21,169.78 万股,注册资本
为 21,169.7778 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 3 号
A 座 3 层 314 室。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生态保护
和规划设计服务。提供的劳务主要有:工程项目与规划设计服务。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汇恒投资
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熠君。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项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
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
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艺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海洋环境服务;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
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注五-16)、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附注五-13)、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
五-21、26)、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五-20)、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4)等。
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对以后
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5,000,000.00 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5,000,000.00 元
重要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金额≥4,000,000.00 元
重要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账款 金额≥4,000,000.00 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出资额≥10,000,000.00 元
√适用 □不适用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
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
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
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
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
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
扣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
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
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
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
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
营方的支持。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
,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
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
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
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
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
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
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
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
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
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
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
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
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
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
销: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
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
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
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
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
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
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
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
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
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
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
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
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不会做出的让步;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
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
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的现值。
差额的现值。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减
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出票人具有相对高的信用评级,
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
无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
坏账准备
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
强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
“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按
商业承兑汇票 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
用损失
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减
值。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
信用损失率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组合 2 账龄组合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
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
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
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组合 2 账龄组合,即除组合 1 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计提
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名称账龄
组合 1 组合 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分类为:合同履约成本。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
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
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
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金融工具减值。
具体减值计提标准:
计提范围 计提方法
在建项目 不计提
停工项目 参考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完工项目验收、移交和完工时间孰早 参考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注:计提方法按达到计提时点,合同资产账龄按 1 年以内为原则,后面结算后账龄不再转回,顺
延至应收账款。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
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
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
利。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
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
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
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
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
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
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
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00 5.00 4.75
经营设备 平均年限法 5.00 5.00 19.00
施工设备 平均年限法 5.00 5.00 19.00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4.00 5.00 23.75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3.00 5.00 31.6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
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残值率 依据
办公软件 10 平均年限法 合同性权利
商标权 10 平均年限法 合同性权利
专利权 10 平均年限法 合同性权利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截至资产
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
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
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
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
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
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
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
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
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
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
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
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
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
,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
量一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
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
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
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
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
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
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
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
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
计量金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服务。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
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
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
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
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
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
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通常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服务等履约义务,
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
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
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
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
报。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
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
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
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
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
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五、注释 47.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
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
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
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
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
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债务。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
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短期租赁 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房屋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 单位价值较低的办公及机器设备租赁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
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
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
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
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2%、12%
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 15%
简称设计院公司)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
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
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应此类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1100555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减按 15%
计缴。
子公司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11005033 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减按 15%计缴。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6,878.71 22,089.71
银行存款 53,778,030.46 86,259,610.64
其他货币资金 645,566.64 2,785,296.1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54,440,475.81 89,066,996.4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其他说明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银行存款中 45,670,194.08 元因诉讼被司法冻结,其他货币资金中包
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 645,566.64 元,共计 46,315,760.72 元使用权受
到限制。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 510,000.00
减:坏账准备 51,000.00
合计 459,000.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 510,000.00 100 51,000.00 10 459,000.00
坏账准备
其中:
商 业 承 兑 510,000.00 100 51,000.00 10 459,000.00
汇票
合计 / / 510,000.00 / 51,000.00 / 459,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 51,000.00 -51,000.00 0.00
坏账准备
合计 51,000.00 -51,000.00 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1,145,304,905.87 1,297,756,023.5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按 组 合 1,145,304, 100.00 567,805, 49.58 577,499,3 1,297,756, 100.0 672,557, 51.82 625,198,
计提坏 905.87 544.19 61.68 023.53 0 521.73 501.80
账准备
其中:
组合 1
组 合 2 1,145,304, 100.00 567,805, 49.58 577,499,3
(账龄 51.82
组合)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2(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45,304,905.87 567,805,544.1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动
按组合计 672,557,521.73 -104,751,977.54 567,805,544.19
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672,557,521.73 -104,751,977.54 567,805,544.1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和合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期末余额合
末余额 余额 余额
额 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
五名应收账
款和合同资
产汇总
合计 626,858,251.78 252,340,107.44 879,198,359.22 47.33 351,107,523.06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 625,955,851.00 84,836,064.48 541,119,786.52 585,094,808.05 65,140,404.63 519,954,403.42
工未
结算
资产
质保 86,365,523.39 48,165,634.10 38,199,889.29 93,694,833.39 55,380,174.01 38,314,659.38
金
合计 712,321,374.39 133,001,698.58 579,319,675.81 678,789,641.44 120,520,578.64 558,269,062.80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比 计提 账面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
计提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 100.0 120,52 558,2
账准备 0 0,578.6 17.76 69,06
其中:
账龄组 712,32 133,00 579,31 120,52 558,2
合 1,374.3 1,698.5 18.67 9,675.8 0,578.6 17.76 69,06
合计 1,374.3 1,698.5 9,675.8 641.44 0,578.6 69,0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712,321,374.39 133,001,698.58 18.67
合计 712,321,374.39 133,001,698.58 18.6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
项目 期初余额 转销/ 其他变 期末余额 原因
计提 或转
核销 动
回
已完工未
结算资产
质保金 55,380,174.01 -7,214,539.91 48,165,634.10
合计 120,520,578.64 12,481,119.94 133,001,698.58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5,558,559.52 100.00 2,843,653.99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 2,758,918.48 49.63
总
合计 2,758,918.48 49.63
其他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457,492.59 19,022,151.46
合计 26,457,492.59 19,022,151.4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1,759,828.12 22,568,471.78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3,456,144.47 6,953,115.99
备用金 2,782,932.97 2,480,175.69
往来款 24,308,559.06 11,025,500.61
其他 1,212,191.62 2,109,679.49
合计 31,759,828.12 22,568,471.78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期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756,015.21 1,756,015.2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账龄组合 3,546,320.32 1,756,015.21 5,302,335.53
合计 3,546,320.32 1,756,015.21 5,302,335.5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
六枝特区住房 13,303,062.40 41.89 往来款 1 年以内 665,153.12
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商丘市 4,783,746.41 15.06 往来款 3-4 年 1,435,123.92
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超睿建 2,262,014.20 7.12 往来款 3-4 年 678,604.2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设集团有限公
司
山西省高级人 2,196,712.27 6.92 往来款 2-3 年 219,671.23
民法院
太平人寿保险 1,890,000.00 5.95 押金保证金 2-3 年、3-4 年 441,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24,435,535.28 76.94 / 3,439,552.53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
产
合同履约成本 2,269,388.10 2,269,388.10 3,820.49 3,820.49
合计 2,269,388.10 2,269,388.10 3,820.49 3,820.49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73,430,898.21 88,031,056.85
合计 73,430,898.21 88,031,056.85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预缴增值税 240,200.71 -
预缴所得税 18,081,562.56 18,342,050.4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458,659.33 5,442,076.19
待摊融资担保服务费 50,000.00 110,000.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00 340,126.49
合计 22,830,422.60 24,234,253.08
其他说明:
无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
现
项目 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区
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
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
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
劳务
贵州省六枝特 1,295,728,1 6,478,640.7 1,289,249,514 1,294,562,2 6,472,811. 1,288,089,43
区示范小城镇 55.51 8 .73 49.72 25 8.47
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A 项
目
贵州省六枝特 696,082,234 2,266,405.8 693,815,828.6 722,701,901 2,319,701. 720,382,199. 6.79
区示范小城镇 .45 1 4 .57 87 70 %
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B 项
目
未实现融资收 242,801,070 242,801,070.9 258,761,526 258,761,526.
益 .97 7 .90 90
合计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期信用损失
减值) 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47,466.53 -47,466.53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长期应收款 8,792,513.12 -47,466.53 8,745,046.59
合计 8,792,513.12 -47,466.53 8,745,046.5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
累计计入 累计计入
本期计入 本期计入 本期确认 计量且其
期初 期末 其他综合 其他综合
项目 减少投 其他综合 其他综合 的股利收 变动计入
余额 追加投资 其他 余额 收益的利 收益的损
资 收益的利 收益的损 入 其他综合
得 失
得 失 收益的原
因
北京葛洲坝正 1,978,400.00 1,978,400.00
和于永水环境
治理有限公司
合计 1,978,400.00 1,978,400.00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2)其他转出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134,532.42 134,532.42
(1)处置
(2)其他转出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2,063,661.15 2,170,077.6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2,063,661.15 2,170,077.67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机
房屋及建筑 器
项目 运输工具 施工设备 经营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物 设
备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0.00 0.00 7,648.42 2,699.50 154,435.91 164,783.83
(2)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1)处置或报废 103,376.22 74,440.05 6,798.57 184,614.84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38,675.22 91,062.42 11,339.22 13,805.25 76,539.66 231,421.77
(1)处置或报废 96,779.69 41,597.93 6,458.64 144,836.26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2,095,160.76 2,095,160.76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账面价值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土地使用 非专利技
项目 专利权 办公软件 商标权 合计
权 术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324,460.96 710.01 325,170.97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29,243,983.08 50,064,061.09 329,243,983.08 50,064,061.0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27,622,354.00 4,800,303.70 27,622,354.00 4,800,303.70
租赁负债 297,353.48 47,152.68 5,605,535.94 845,838.14
合计 357,163,690.56 54,911,517.473 362,471,873.02 55,710,202.9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 325,706.59 52,250.68 2,420,867.35 368,989.99
合计 325,706.59 52,250.68 2,420,867.35 368,989.9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94,302,399.59 483,496,209.57
可抵扣亏损 738,327,801.87 698,431,433.13
合计 1,132,630,201.46 1,181,927,642.7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
本
合同履约成
本
应收退货成
本
合同资产 158,871,892.15 8,322,758.29
合计 158,871,892.15 8,322,758.2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10,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4,350,000.00 5,500,000.00
抵押质押加保证 60,900,000.00 65,0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 5,500,000.00 9,500,000.00
具有融资性质的票据 22,100,000.00 18,000,000.00
合计 92,850,000.00 108,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257,339,020.90 245,255,365.16
应付人工费 98,437,263.04 104,886,575.76
应付机械费 139,374,687.89 153,020,124.03
应付外包工程 310,636,241.77 328,776,630.69
应付养护费 26,721,015.17 28,497,122.76
应付外协设计费 17,330,453.30 17,825,695.18
应付其他 10,075,008.29 10,701,017.69
合计 859,913,690.36 888,962,531.27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2,685,930.80 协商付款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204,041.79 协商付款
河北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10,972,993.50 协商付款
湖北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10,275,000.00 协商付款
苏州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0,192,332.65 协商付款
厦门某工程有限公司 9,582,077.35 协商付款
浙江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9,513,529.87 协商付款
唐山某建设有限公司 9,358,115.94 协商付款
常熟某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9,171,858.80 协商付款
杭州某工程有限公司 8,217,506.72 协商付款
遵化市某苗圃场 7,170,208.21 协商付款
泗水县某石材有限公司 7,154,842.76 协商付款
北京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7,045,571.73 协商付款
安平县某有限公司 6,992,749.36 协商付款
贵州某装饰有限公司 6,850,649.88 协商付款
唐山某集团有限公司 6,707,451.45 协商付款
秦皇岛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533,440.57 协商付款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991,525.31 协商付款
唐山某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5,301,091.19 协商付款
唐山某工程有限公司 5,161,100.92 协商付款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 5,147,123.02 协商付款
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49,382.46 协商付款
内蒙古某工程有限公司 4,879,135.94 协商付款
湖北某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4,745,817.92 协商付款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成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705,600.23 协商付款
海港区某设备租赁处 4,537,018.13 协商付款
唐山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421,803.85 协商付款
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32,810.06 协商付款
某集团有限公司 4,303,988.27 协商付款
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269,127.85 协商付款
定州某工程有限公司 4,099,785.92 协商付款
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 4,036,697.24 协商付款
合计 232,510,309.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工程款 8,266,447.57 3,062,147.61
合计 8,266,447.57 3,062,147.6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5,701,117.30 37,373,143.02 46,000,640.23 37,073,620.0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三、辞退福利 8,300,924.66 1,792,658.16 4,238,445.97 5,855,136.85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合计 54,002,041.96 43,682,699.03 54,755,984.05 42,928,756.94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371,191.00 371,191.00
三、社会保险费 2,742,202.02 2,742,202.02
其中:医疗保险费 2,637,170.04 2,637,170.04
工伤保险费 103,349.83 103,349.83
生育保险费 1,682.15 1,682.15
四、住房公积金 3,293,528.65 1,765,537.30 1,823,416.30 3,235,649.65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45,701,117.30 37,373,143.02 46,000,640.23 37,073,620.0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4,516,897.85 4,516,897.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962,829.37 1,150,159.59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709,553.79 145,449.06
个人所得税 135.2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城市维护建设税 875,760.87 879,851.74
教育费附加 813,878.91 817,856.82
合计 3,362,158.16 2,993,317.21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2,120,805.02 152,733,850.49
合计 162,120,805.02 152,733,850.49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9,266,155.64 25,680,864.12
关联方往来 134,484,330.20 112,786,253.30
应付费用类款项 18,235,946.09 14,132,359.98
押金保证金 134,373.09 134,373.09
合计 162,120,805.02 152,733,850.49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52,475,759.17 68,262,367.6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 161,599,050.42 164,645,459.03
供应链票据未终止确认 5,900,000.00 15,138,954.00
公司开具的供应链票据未终
止确认
合计 167,499,050.42 179,784,413.0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54,000,000.00 356,314,435.19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质押和保证借款 455,000,000.00 489,000,000.00
合计 809,000,000.00 845,314,435.1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303,472.22 5,646,141.3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6,118.74 40,605.40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97,353.48 5,462,214.16
合计 0.00 143,321.78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待转销项税 69,308,945.47 69,308,945.47
合计 69,308,945.47 69,308,945.4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新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股 转股
股份总数 211,697,778.00 211,697,778.00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837,993,629.49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7,332,000.00 17,332,000.00
合计 855,325,629.49 855,325,629.4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实行股权激励回 4,899,138.00 4,899,138.00
购
合计 4,899,138.00 4,899,138.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77,748,650.87 77,748,650.87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77,748,650.87 77,748,650.8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67,293,610.01 -99,386,768.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67,293,610.01 -99,386,768.7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4,139,007.63 -167,906,841.24
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243,154,602.38 -267,293,610.0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71,018,312.22 172,477,280.78 165,937,289.57 122,519,518.95
其他业务 126,554.28 134,532.42 189,841.74 134,532.42
合计 171,144,866.50 172,611,813.20 166,127,131.31 122,654,051.37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工程施工 168,181,808.97 169,375,274.09 168,181,808.97 169,375,274.09
其中:水环境治理 153,986,486.88 152,150,029.60 153,986,486.88 152,150,029.60
生态修复 12,340,856.66 13,809,403.07 12,340,856.66 13,809,403.07
生态景观建设 1,854,465.43 1,848,783.54 1,854,465.43 1,848,783.54
生态保护 1,567,057.88 1,567,057.88
规划设计服务 2,836,503.25 3,102,006.69 2,836,503.25 3,102,006.69
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北 147,551,993.05 144,781,237.23 147,551,993.05 144,781,237.23
华中 9,718,604.87 7,332,612.55 9,718,604.87 7,332,612.55
华东 564,310.08 3,217,566.01 564,310.08 3,217,566.01
西南 3,514,050.55 3,514,050.55
西北 986,287.74 37,815.48 986,287.74 37,815.48
华南 12,197,116.48 13,594,790.38 12,197,116.48 13,594,790.38
东北 -791.42 -791.42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171,018,312.22 172,477,280.78 171,018,312.22 172,477,280.78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 171,018,312.22 172,477,280.78 171,018,312.22 172,477,280.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517,317.35 552,754.49
教育费附加 374,995.37 396,984.82
资源税
房产税 23,793.00 23,793.00
土地使用税 122,064.21 2,184.48
车船使用税 5,964.00 17,804.90
印花税 65,484.82 24,613.18
合计 1,109,618.75 1,018,134.8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514,599.16 5,763,698.62
差旅费 209,251.57 377,205.16
业务招待费 137,486.00 531,836.82
办公费 102,182.40 57,261.1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广告宣传费 187,700.85 324,000.00
其他 44,348.18 954,813.51
合计 5,195,568.16 8,008,815.2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9,344,229.53 29,591,264.76
租赁费 2,946,346.84 6,463,814.50
专业服务费 2,548,762.70 5,929,429.89
办公费 799,264.29 3,306,520.05
业务招待费 1,168,249.31 880,066.96
差旅费 808,444.95 753,498.32
招聘费 - 650,067.92
折旧费与摊销 431,068.45 508,662.69
其他 26,445.48 71,806.21
合计 28,072,811.55 48,155,131.3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8,232,391.75 7,194,202.43
材料费用 701,350.60 3,098,633.39
其他 1,577,631.67 1,073,162.94
合计 10,511,374.02 11,365,998.7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1,473,489.51 33,594,211.42
利息收入 14,490,285.92 39,235,306.11
租赁摊销利息 34,486.66 5,226,039.27
融资担保服务费 4,265,516.89 340,368.71
手续费及其他 34,370.91 36,071.07
合计 21,317,578.05 -38,615.6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45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 93,940.32 137,148.46
合计 93,940.32 137,598.4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1,00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4,751,977.54 12,960,298.3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756,015.21 153,172.35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47,466.53 -82,361.77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3,367.63 25,740.52
合计 103,167,796.49 13,056,849.42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481,119.94 -29,438,534.27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492,866.57 11,064,370.40
合计 -13,973,986.51 -18,374,163.8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20,228.58 -14,541.63
合计 -20,228.58 -14,541.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
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 300.00
合计 3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损失
对外捐赠
滞纳金 184,128.77 118,737.42 184,128.77
其他 30,800.00
合计 184,128.77 149,537.42 184,128.77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840,308.89 -570,939.87
递延所得税费用 481,946.15 39,384.93
合计 1,322,255.04 -531,554.9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1,409,495.7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211,424.3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185,181.8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264.5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88,529.9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1,491,119.59
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3,150,624.60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其他 -1,556,287.06
所得税费用 1,322,255.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450.00
利息收入 36,687.53 72,857.58
PPP项目缺口补助 25,247,151.86 32,445,511.19
往来款及其他 3,239,137.86 6,465,553.66
合计 28,522,977.25 38,984,372.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 7,963,209.55 15,074,268.72
往来款及其他 14,052,453.33 2,448,176.46
合计 22,015,662.88 17,522,445.1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筹资性票据款 14,100,000.00 11,800,000.00
取得关联方拆借款 63,830,000.00 61,800,000.00
非金融机构借款 440,000.00
收回受限银行存款(筹资性) 2,140,366.18
合计 80,070,366.18 74,040,000.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筹资性票据及贴现利息支出 10,577,127.21 6,492,997.12
偿还关联方拆借款及利息 43,984,150.05 75,702,150.28
租金支出 4,154,788.88 4,810,925.05
支付融资担保服务费 776,227.93 5,158,073.33
归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5,443,600.00
股票回购 4,899,138.00
存出受限银行存款(筹资性) 3,062.46
合计 59,492,294.07 102,509,946.2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20,087,240.68 -29,848,324.7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3,973,986.51 18,374,163.87
信用减值损失 -103,167,796.49 -13,056,849.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385,982.06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2,095,160.76 5,391,017.96
无形资产摊销 324,533.53 373,991.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0,228.58 14,541.63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5,766,548.62 38,780,250.8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810,008.44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1,770,623.51
-316,739.31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65,567.61 5,314,103.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54,235,044.21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39,542,323.48
-64,233,599.88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16,039.70 140,460,983.43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8,124,715.09 62,719,467.8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073,150.91 48,432,906.2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948,435.82 14,286,561.59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8,124,715.09 40,073,150.91
其中:库存现金 16,878.71 22,089.7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107,836.38 40,051,061.2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24,715.09 40,073,150.9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154,788.8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 北京市 30,000,000.00 北京市 智慧科技 100.00 设立
技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 贵州省六 441,804,500.00 贵州省六盘水市 PPP 业务 70.00 设立
设有限公司 盘水市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 北京市 25,000,000.00 北京市 设计服务 100.00 购买
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北京)产 北京市 100,000,000.00 北京市 产业运营 100.00 设立
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嘉兴)滨 浙江省嘉 20,000,000.00 浙江省嘉兴市 劳务服务 100.00 设立
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 兴市
公司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 河北省唐 50,000,000.00 河北省唐山市 运营养护 60.00 40.00 设立
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市
正和衡宽(武汉)生 武汉市 10,000,000.00 武汉市 工程建设施工 51.00 设立
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六盘水) 贵州省六 5,000,000.00 贵州省六盘水市 生态保护、环境 100.00 设立
产业运营管理有限责 盘水市 治理
任公司
北京大道源和建材销 北京市 5,000,000.00 北京市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设立
售有限公司
北京诚源和合机械设 北京市 5,000,000.00 北京市 租赁和商务服务 100.00 设立
备租赁有限公司 业
北京正和新山水生态 北京市 5,000,000.00 北京市 生态保护、环境 60.00 设立
建设有限公司 治理
北京正和利为智能科 北京市 5,000,000.00 北京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 51.00 设立
技有限公司 服务业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
子公司名称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例(%) 利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 30.00% -4,051,766.95 133,787,307.18
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
流动资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负 非流动负 负债合
称 非流动资产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产 计 债 债 债 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盘水市 237,105, 1,718,030, 1,955,13 624,823, 878,308, 1,503,132, 279,231,9 1,727,477, 2,006,709, 642,526,6 898,308, 1,540,83
正和投资 348.86 951.99 6,300.85 311.51 945.47 256.98 64.25 428.30 392.55 52.72 945.47 5,598.19
建设有限
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经营活动现金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流量 额 流量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 -13,869,750.49 -13,869,750.49 42,895,689.21 9,563,224.36 9,563,224.36 45,263,660.70
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
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
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
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
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
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
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
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
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
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
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
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
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
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
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
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
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54,440,475.81 元,短期借
款余额为 92,850,000.00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52,178,405.69 元,可能存在因资金
短缺而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为此,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
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加
强应收款项催收的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
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
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 期末余额
目 1 年以内 1-2 年 2-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短
期
借
款
长 60,000,000.00 234,000,000.00 515,000,000.00 809,000,000.00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162,120,805.02 162,120,805.02
付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租
赁
负
债 297,353.48 297,353.48
( 含
一
年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内
到
期)
合
计 1,167,360,254.55 60,000,000.00
续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短期借款 108,000,000.00 108,000,000.00
长期借款 65,314,435.19 228,000,000.00 552,000,000.00 845,314,435.19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888,962,531.27 888,962,531.27
其他应付款 152,733,850.49 152,733,850.49
一年 内到 期的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含一
年内到期)
合计 228,000,000.00
(三) 市场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无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
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
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
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
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
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
为 237,000,000.00 元。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
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
合计
值计量 值计量 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8,400.00 1,978,4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1,978,400.00 1,978,400.00
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
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汇恒投 北京 投资 13,716.45 39.96 39.96
资有限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公司注册资本 13,716.45 万元,主营业务为:项目投
资;提供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顾问、投资策划、投资咨询、市场调研等服务。其主要股东
为张熠君,持股比例为 87.31%。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熠君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股东
其他说明
无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 房屋 99,092.28 158,556.00
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 房屋 27,462.00 31,285.74
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90.00 2025-06-19 2025-07-04 否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024-11-19 2025-11-18 否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025-06-24 2025-11-18 否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2024-11-06 2025-11-06 否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2024-11-29 2025-11-29 否
张熠君、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 550.00 2024-12-09 2025-12-09 否
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025-06-05 2026-06-04 否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910.00 2025-06-23 2026-06-22 否
中关村担保、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2024-12-10 2025-12-10 否
张熠君、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 50,100.00 2019-02-01 2034-02-01 否
限公司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熠君、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本
公司以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20027 号的房产、张熠君以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985141 号的房产向北京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
同》,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4-4-30 2025-4-29 本期利息 49886.26 元,已
提前还款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24-7-12 2025-7-11 本期利息 16325.43 元,已
提前还款 384595.77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0.00 2024-7-15 2025-7-14 本期利息 58143.15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00 2024-7-16 2025-7-15 本期利息 29902.19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 2024-7-17 2025-7-16 本期利息 6644.93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 2024-7-31 2025-7-30 本期利息 49836.9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 2024-8-1 2025-7-31 本期利息 24918.49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2024-8-2 2025-8-1 本期利息 3322.47 元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4-8-16 2025-8-15 本期利息 166123.2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3,980,500.00 2024-8-20 2025-8-19 本期利息 66125.3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 2024-10-21 2025-10-20 本期利息 49836.9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2024-10-24 2025-10-23 本期利息 3322.46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2024-10-25 2025-10-24 本期利息 664.5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024-10-29 2025-10-28 本期利息 182735.62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24-11-12 2025-11-11 本期利息 83061.65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412,500.00 2024-11-14 2025-11-13 本期利息 6852.59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3,340,000.00 2024-11-15 2025-11-14 本期利息 55485.17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430,000.00 2024-11-20 2025-11-19 本期利息 40367.96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145,000.00 2024-11-25 2025-11-24 本期利息 35633.44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810,000.00 2024-11-27 2025-11-26 本期利息 13455.99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0 2024-11-28 2025-11-27 本期利息 19934.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540,000.00 2024-11-29 2025-11-28 本期利息 25582.99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2024-12-4 2025-12-3 本期利息 3322.46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6,972,000.00 2024-12-6 2025-12-5 本期利息 115821.15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506,000.00 2024-12-10 2025-12-9 本期利息 8405.84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2,690,000.00 2024-12-11 2025-12-10 本期利息 44687.16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760,000.00 2024-12-13 2025-12-12 本期利息 12625.37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340,000.00 2024-12-18 2025-12-17 本期利息 5648.19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 2024-12-20 2025-12-19 本期利息 1328.9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7,176,000.00 2025-5-27 2026-5-26 本期利息 53598.53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10,994,000.00 2025-5-28 2026-5-27 本期利息 33298.27 元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6,500,000.00 2024-9-25 2025-9-24 本期利息 19366.38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2,000,000.00 2024-9-26 2025-9-25 本期利息 8536.31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3,000,000.00 2024-9-30 2025-9-29 本期利息 22455.75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1,330,000.00 2024-10-8 2025-10-7 本期利息 14456.71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590,000.00 2024-10-31 2025-10-30 本期利息 6622.74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120,000.00 2024-11-1 2025-10-31 本期利息 1409.76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480,000.00 2024-11-5 2025-11-4 本期利息 5826.69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115,000.00 2024-11-6 2025-11-5 本期利息 1551.56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7,200,000.00 2024-11-22 2025-11-21 本期利息 89891.5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4,680,000.00 2024-11-25 2025-11-24 本期利息 58429.48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3,335,000.00 2024-12-20 2025-12-19 本期利息 42794.46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170,000.00 2024-12-23 2025-12-22 本期利息 2367.89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4,580,000.00 2025-3-20 2026-3-19 本期利息 38424.14 元,已
责任公司 提前还款 1859750 元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1,500,000.00 2025-3-21 2026-3-20 本期利息 12867.12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18,550,000.00 2025-3-31 2026-3-30 本期利息 143368.63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9,630,000.00 2025-4-1 2026-3-31 本期利息 73610.14 元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400,000.00 2025-5-15 2026-5-14 本期利息 1562.74 元
责任公司
张熠君 10,000,000.00 2024-11-8 2025-11-7 本期利息 41786.29 元,已
提前还款 8000000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无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14.56 455.5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 98,874,461.22 77,100,534.49
其他应付款
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 33,343,792.00 28,461,428.12
其他应付款
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付款 张熠君 2,266,076.98 7,224,290.69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
(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468,412.4 元及逾期利息(其中 284,884.3
元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按 LPR 上浮 50%计算至偿清之日,1,183,528.10 元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
起按 LPR 上浮 50%计算至偿清之日,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为 76,649.1 元);(2)本案诉
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2,405,364.21 元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资金占用利息 226,264.59 元(以 2,405,364.21 元为本金,按照上浮 50%的标准计算,自 2021 年
自 2022 年 11 月 12 日支付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3)被告向原告支付
违约金 1,535,353.79 元;(4)被告向原告支付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及差旅费暂计 20,000.00 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诉讼进展:一审鉴定中。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0,459,639.75 元及利息(具
体金额待司法鉴定后予以确定,利息以鉴定金额为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
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被告予以承担。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申请判令:支付 1,768,029.44 元,自逾期之日起,按 1.5 倍 LPR 计算。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提起诉讼。申请判令:支付 9,584,438.66 元,以本金为基数,按照 LPR 标准利率自 2022 年 1 月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讼。申请判令:支付 4,790,000.00 元,2022 年 12 月 2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 LPR 计算。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1)要求被告一支付工程款 17,189,472.12 元及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暂算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的利息 1,936,523.54 元。(2)要求被告一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
的费用(律师代理费)40 万元。上述两项请求暂算共计金额 19,525,995.66 元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六枝特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支付 1,926,886.28 元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申请判令:支付 1,920,824.00 元。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工程款 1,929,025.20 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
(1)被告支付原告劳务工程款 2,534,901.00 元及利息(以
实际履行之日止);(2)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 93,375,140.35 107,737,670.4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1,359,451,400.42 1,520,500,188.7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按 组 合 1,359,45 100.0 701,346,6 51.59 658,104, 1,520,500 100 796,991, 52.42 723,508,
计 提 坏 1,400.42 0 73.86 726.56 ,188.78 877.60 311.18
账准备
其中:
组合 1 42,976,9 3.16 42,976,9 35,516,77 2.34 35,516,7
组 合 2 1,316,47 96.84 701,346,6 53.27 615,127, 1,484,983 97.66 796,991, 53.67 687,991,
( 账 龄 4,485.25 73.86 811.39 ,417.64 877.60 540.04
组合)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2(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组合 2 计提坏账 1,316,474,485.25 701,346,673.86 53.27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316,474,485.25 701,346,673.86 53.2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变动
按组合 2 计提 796,991,877.60 -95,645,203.74 701,346,673.86
的坏账准备
合计 796,991,877.60 -95,645,203.74 701,346,673.8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期末 应收账款和合同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合
余额 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余额
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812,081,359.68 325,393,910.52 1,137,475,270.20 56.77 473,677,284.88
前五名应
收账款汇
总
合计 812,081,359.68 325,393,910.52 1,137,475,270.20 56.77 473,677,284.88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1,758,691.81 286,625,197.87
合计 321,758,691.81 286,625,197.8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25,918,499.47 289,710,900.04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范围内往来 308,902,898.70 269,098,966.97
押金保证金 3,147,306.79 6,712,786.31
备用金 2,629,036.41 2,415,585.13
应收暂付款 11,005,375.35 11,020,584.39
其他 233,882.22 462,977.24
合计 325,918,499.47 289,710,900.04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074,105.49 1,074,105.4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动
按组合 2 计提坏账 3,085,702.17 1,074,105.49 4,159,807.66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3,085,702.17 1,074,105.49 4,159,807.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 207,183,749.04 63.57 合并范围 1 年以内、1-2 -
设有限公司 内往来 年、2-3 年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 70,856,303.40 21.74 合并范围 1 年以内、1-2 -
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内往来 年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 16,613,001.07 5.10 合并范围 1 年以内、1-2 -
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内往来 年、2-3 年
上海分公司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 7,630,687.04 2.34 合并范围 1 年以内、1-2 -
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往来 年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 6,366,516.78 1.95 合并范围 1 年以内、1-2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内往来 年、2-3 年
深圳分公司
合计 308,650,257.33 94.70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63,969,478.16 363,969,478.16 363,904,478.16 363,904,478.1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 363,969,478.16 363,969,478.16 363,904,478.16 363,904,478.16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账 减值准备期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面价值)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面价值) 余额
北京正和恒基国 25,031,328.16
际城市规划设计 25,031,328.16
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数 20,000,000.00
字科技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正和投 309,263,150.00
资建设有限公司
唐山花海绿色低 8,605,000.00 65,000.00 8,670,000.00
碳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正和衡宽(武汉) 1,005,000.00 1,005,000.00
生态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363,904,478.16 65,000.00 363,969,478.1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4,804,708.12 70,999,570.29 149,923,830.30 109,222,337.21
其他业务 192,487.13 134,532.42 189,841.74 134,532.42
合计 44,997,195.25 71,134,102.71 150,113,672.04 109,356,869.63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工程施工 43,633,264.89 49,887,583.61 43,633,264.89 49,887,583.61
其中:水环境治理 37,435,916.24 39,373,115.90 37,435,916.24 39,373,115.90
生态修复 4,342,883.22 6,211,713.40 4,342,883.22 6,211,713.40
生态景观建设 1,854,465.43 1,723,549.30 1,854,465.43 1,723,549.30
生态保护 1,567,057.88 1,567,057.88
规划设计服务 1,171,443.23 21,111,986.68 1,171,443.23 21,111,986.68
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北 31,001,422.41 51,778,676.37 31,001,422.41 51,778,676.37
华中 9,039,832.59 7,253,660.49 9,039,832.59 7,253,660.49
华东 564,310.08 3,046,328.96 564,310.08 3,046,328.96
西南 3,316,945.89 3,316,945.89
西北 32,672.12 32,672.12
华南 4,199,143.04 5,572,077.88 4,199,143.04 5,572,077.88
东北 -791.42 -791.42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44,804,708.12 70,999,570.29 44,804,708.12 70,999,570.29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 44,804,708.12 70,999,570.29 44,804,708.12 70,999,570.2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967.46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 -7,967.4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20,228.58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128.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04,357.3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73 0.11 0.11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75 0.11 0.1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熠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 年 8 月 27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