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证监许可〔2022〕2749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1,564.69 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69.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989.9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479.0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
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
合计 241,060.02 156,469.00 -
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
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
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艾睿光电红外热成
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
睿创广州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变更项目名称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
目”。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向该募投项目新增涉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所
需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增资 15,000 万元,无息借款给睿创微电子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
睿创微电子
睿创广州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
合计 241,060.02 156,469.00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投资期限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的项目达到预定 本次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6 月
(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拟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已实际支付募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进度(%)
供应链中心红外热
成像整机项目
注:此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含理财收益金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是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由原“艾
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
睿创广州并更名而来。截至目前,项目建设时间尚短,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项目投资期限延期至 2027 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
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
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
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 安 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