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元琛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
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
律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纪律处分 6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舜,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青股份
(603768)、九华旅游(603199)、恒烁股份(688416)、三联锻造(001282)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
元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元琛科技(688659)
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超,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元
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元琛科技(688659)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和元琛科技(688659)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吴舜、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和李超、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
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以往年度工作中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