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9 月 8 日,公
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如下表所示:
(1)首次授予部分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
票第二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40.05% 标值的 80.0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
票第三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73.46% 标值的 80.00%
(2)预留授予部分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
票第一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40.05% 标值的 80.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
票第二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73.46% 标值的 80.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离职作废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9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作废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公司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为 3,499,096,969.49 元,本考核年度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层面
可归属比例为 88.69%,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届满,预留
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届满。归属期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选择放弃本次归属,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
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值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选择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 80.74 万股。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作废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公司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为 3,835,378,953.26 元,本考核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共 80.74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328.94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
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公司《激励计
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