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泰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思颖 联系电话:0755-239763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超 联系电话:0755-239763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均取得银行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未现场出席,提前审阅了历次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通知及其议案
未现场出席,提前审阅了历次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通知及其议案
未现场出席,提前审阅了历次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通知及其议案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已整改(注)
注: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用于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上述事项违反了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要求。公
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采取纠正措施,咨询持续督导机构专业意见,组织员工
学习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加强募集资金涉及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
情况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4)、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05)进行披露。公司已将自有资金转出并注销涉及前述事项
的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业收入 38,588.15 万元,较上 向公司了解业绩变动的原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业务发展,提示管理层关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3,638.00 万元,较上年同期 注业绩变动情况,并督促上
增长 383.49%。主要原因系 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受益于汽车行业较高景气度
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产能逐
渐释放,营业收入不断增长,
人民币贬值汇兑收益增加等
因素影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资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尹柏元、宋伟因工作岗
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应职责,由
陈思颖、唐超分别接替尹柏元、宋伟担任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况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
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
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
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
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合并交割日后,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
如下:2025 年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
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和
深交所审核问询的要求充分关注发行人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国泰海通
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思颖 唐 超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