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8 证券简称:中国科传 公告编号:2025-049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外部
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事项无
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投资者 2014 年报
旭辉、立信 万元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
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
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熊宇 2007 年 2008 年 2013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百元 2019 年 2012 年 2012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孟庆祥 2003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百元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孟庆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
方面因素,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6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
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
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