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风
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认为: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客观、公正、真实的;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姜利凯 杨忠绪 刘少静
肖 兰 沈军民 马西军
王志成 刘永前 肖创英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忠绪 张蓉蓉
贾 锐 郑彩霞
张华耀 代 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