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53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 是否存
原定任 在上市公 具体职 在未履
离任职 离任
姓名 离任时间 期到期 司及其控 务(如 行完毕
务 原因
日 股子公司 适用) 的公开
任职 承诺
孙永芝 非独立 2025 年 8 2027 年 9 工作 是 不适用 否
董事 月 29 日 月8日 调整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孙永芝女士的辞职报告,孙永芝女士因
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孙永芝女士辞
去上述职务后,除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三生
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
有关规定,孙永芝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
利影响。孙永芝女士的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孙永芝女士确认其本人与董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
有关其本人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孙永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孙永芝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孙永芝女士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吴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吴晶女士将与公司的其他 6 名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从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晶女士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职工董事的职责。吴晶女士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职工董事简历
吴晶女士:女,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贵宾厅;2016 年 3 月
至 2019 年 4 月就职于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
政专员;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行政助理。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