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8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在符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
本公司 2025-2027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
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
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年度中
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半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阅。2025 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24,641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1.240 元/股;国际财务报告
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期利润为人民币 26,706 百万元,基本每股
盈利为人民币 1.344 元/股。
为积极落实证券监管要求、响应广大股东诉求,切实落实沪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5 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98 元
(含税)。按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总股本 19,868,519,955 股计算,拟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471 百万元(含税),占 2025 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9.0%。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本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及未来发展规划和
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