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17:30,在山西华
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
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4人,参与表决的委员4人。会议由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刘志远先生主持。经委员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核,现提
出如下意见: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委员(或受委托委员)签字:
刘志远 王大力 潘青锋
姚婧然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