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67.4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12.19万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202,600.00
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0,224,732.00元(含税),约占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
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
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的净利润。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
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