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应参会独立董事 4 名,实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4 名。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具有
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将督促中船财务严格按照《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同时,根据对中船财务基本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船财务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中船
财务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
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
(王 瑛) (高名湘) (陈 缨) (冷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