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证券代码:688116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转债代码:11800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一、释义
天奈科技、本公司、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指
限制性股票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激励对象 指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有效期 指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
归属 指
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
归属条件 指
满足的获益条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
归属日 指
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财务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天奈科技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天奈科技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天
奈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
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润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2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露《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5.00 元/股调
整为 34.93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授予价格的
调整合法、有效,同时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931 元/股调整为 23.54 元/股,
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6.6000 万股调整为 54.168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5500 调整为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的成就情况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00,24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 日,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于 2025 年 8 月 4 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限为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属条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
职期限要求。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公司 2024 年业绩:
(1)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A,即“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110%” (1)营业收入:根据天健会计师
(2)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即“海外品牌客户销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售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60%”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C,即“第三代产品销售 ( 天 健 审 〔 2025 〕 9128 号 ) :
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60%” 2024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公司考核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实际海外品牌客 1,448,155,861.37 元,较 2021 年增
户销售收入增长率为 b,实际第三代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为 长 9.71% ;
c,则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的公式为: (2)海外品牌客户销售收入:
X=(40%×a/A+30%×b/B+30%×c/C)×100。 2024 年海外品牌客户销售收入较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对应的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2021 年增长 829.07%;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3)第三代产品销售收入:2024
年第三代产品销售收入较 2021 年
( X) (M)
增长 520.86%;
X≥100 分 100%
对应公司层面业绩得分 X 大于 100,
分,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X 小于 60 分 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59 名激励
考核评价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对象 2024 年度的考核结果:58 人
A 的考核评价结果均为 B 及以上,对
B 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C 40%~70% 100%。有 1 人的考核评价结果为 C
D 0% 级,对应本期可归属数量分别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P)。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59 名激
励对象可归属 100,240 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
序 可归属数 已获授的限制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
号 量(股) 性股票数量的
数量(股)
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YINHUAN
SHI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共计 56 人)
合计(59 人) 251,600 100,240 39.84%
注: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
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据此对本次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信息做了相应更新。
(四)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天奈科技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吴若斌
联系电话: 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