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4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红利351,714,476.1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714,325,548.04元。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2,198,036.53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19,385,013,131.61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351,714,476.10元,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265,496,692.0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
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
例。因此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20,265,496,692.04元为依据。上述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计分派现金234,476,317.4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
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
计算。2025年半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20,000,804.68元(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总计354,477,122.08元,
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66%。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与股东综合回报。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
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