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
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1,398,246.9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334,073,598.69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851,252,754.35 元,其
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009,859,038.99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整体财务状况,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
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
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