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月珍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政策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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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告原稿。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阳光照明、股份公司 指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阳光、控股股东 指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智易 指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阳光 指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安徽阳光 指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鹰潭阳光 指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阳光绿氢 指 浙江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 指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General Lighting,适用于商业、家庭和其他
普通照明、通用照明 指
非特定行业的照明产品。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指受托厂
商按原厂之需求与授权,依特定的条件而生产。
OEM 指
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下游厂商的设计来
进行制造加工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s,指一家厂商
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
ODM 指
品。受委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
授权合同生产产品。
“发光二极管”,是“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是一种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
LED 指
和空穴的再复合产生自发辐射而发光的半导体
二极管。
半导体照明 指 采用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的照明方式
利用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电解的
绿氢 指
方式制取的氢,制氢过程完全没有碳排放。
通过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燃烧
灰氢 指 产生的氢气,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二氧化碳等排
放。
ALK 指 碱性水电解
PEM 指 质子交换膜水电解
AEM 指 阴离子交换膜水电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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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阳光照明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YANK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HEJIANG YANK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卫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龙 戴毅清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
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电话 0575-82027721 0575-82027721
传真 0575-82027721 0575-82027721
电子信箱 long6.zhang@yankon.com yiqing.dai@yankon.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300
公司网址 www.yankon.com
电子信箱 ir@yankon.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阳光照明 600261 浙江阳光、G阳光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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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营业收入 1,326,616,039.18 1,660,946,435.62 -20.13
利润总额 116,910,836.96 89,144,214.48 3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544,026.84 73,108,525.78 3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72,519.85 171,995,101.91 -62.51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39,697,537.38 3,519,426,304.64 -2.27
总资产 4,997,616,715.86 5,288,094,903.20 -5.4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0 2.04 增加0.6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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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648,268.06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
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
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
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3,741.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7,697,761.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1,931.33
合计 42,297,072.37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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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
括 LED 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系统,涵盖了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
轨道照明、工业照明、教育照明等通用照明,同时覆盖应急照明、植物照明、电工电
器。
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
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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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氢能源装备行业的布局,以战略出资设立浙江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阳光绿氢”)为核心载体,聚焦氢能源相关业务的研发与应用,是其拓展新
能源领域的关键举措。
在技术与资源支撑上,阳光照明依托自身在绿色电源及智能生产领域积累的技术
与经验,同时吸纳海内外博士及行业专家等专业人才,为氢能源装备业务筑牢基础。
业务核心方向上,阳光绿氢主攻可量产的阴离子交换膜(AEM)电解槽设备开发。
AEM 电解水制氢技术作为一种低温电解技术,基于膜电极(MEA)设计,其核心结构由
阴离子交换膜与两个过渡金属催化电极构成,电解质采用纯水或低浓度碱性溶液,且
搭配成本效益显著的非贵金属催化剂与阴离子交换膜——这一技术路径在可再生能
源电解水制氢领域,具备规模化应用及低成本的突出优势。
此外,阳光绿氢还同步提供绿氢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形成从核心装备研发到场景
应用落地的业务覆盖,凸显其在氢能源装备行业的综合布局思路。
下图为 AEM 电解水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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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A 型电解槽 B 型电解槽
测试台产品
(二)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公司秉持国际化视野与现代经营理念,成功转型为经营型企业,超越了传统生产
模式。在不断夯实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等
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单品化到系统集成化的完整服务,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照
明产品提供商和照明系统服务供应商。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及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类材料、塑胶材料、发
光二极管以及光源材料等。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严格的采购管
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供应商的考核
评估,以确保和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建立稳
定的采购体系。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通过 SAP、SRM 系统,对供应商订单接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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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管理、询竞价、送货等一系列业务进行了规范管理,加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
交流,实现业务过程、业务结果的实时跟踪和追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计划式与订单驱动式。计划式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
求情况进行预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定原材料、各类半成品及成品的安全库存,制
定库存计划,再根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此类生产模式主要应用于标准化
产品。订单驱动式是指企业根据从客户处接取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投标接取照明工程
项目后,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产品种类、技术特征等,进行定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采
购,再组织制定生产计划。此类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的要求。
(1)企业层面:公司将大力拓展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自主品牌产品的
销售占比,管理层强调要进一步实现从代工模式转变为自主品牌、自主市场的销售模
式。
(2)渠道层面:在现有的和新的渠道中取得横向和纵向的增长(如:零售、商
分、五金、项目渠道、新渠道、电商、地产、户外等)。
(3)用户层面:最大限度地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在每个互动售点增加消费者
对品牌的关系和差异性的了解,来建立和加强持续性竞争优势;
(4)品牌层面:公司自有品牌如“Energetic”“曼佳美”“诺乐适”等得以拓
展,凭借本地经销商及亚马逊等知名海外电商平台的引流,成功实现了自主品牌产品
的销售增长。同时,也为国际知名的照明企业、境外照明批发商及境外连锁型终端超
市等提供了代工生产服务。
(三)行业发展情况
(1)国际市场:压力与潜力并存
今年以来,照明行业外贸市场持续承压,特别是二季度,受美国关税政策频繁扰
动,下行压力进一步增加,但欧盟、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市场存在增长潜
力,为企业提供了拓展空间。
(2)国内市场:政策与需求双驱动
传统照明产区转型升级、基建投资拉动户外照明需求、夜游经济刺激细分市场,
形成多元需求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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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提振消费”“推进
新型城镇化”“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措施,且资金直补消费端,“国补”项目热度
高,国内消费市场提振有望为行业带来新机遇。
(3)照明行业“内卷”加剧:出口“以价换量”、内需质量承压
利润再降 10%以上,同质化 90%、产能过剩致“量价齐跌”,全年规模预计萎缩 4.4%。
破局之道在于上市公司“三高”——高研发(光健康、智慧照明)、高差异(场景化、
个性化产品)、高市场(东南亚增量+国内 800 亿元智能照明蓝海),并借政策淘汰
落后产能、强化品牌集中度,以技术-品牌双升跳出低价内卷。
(1)市场规模与增长趋势
产量持续攀升:2024 年中国氢气产量达 3650 万吨,2025 年预计突破 3700 万吨,
稳居全球第一。
产业规模扩张:2025 年氢能产业规模有望突破 1.2 万亿元,较 2020 年增长超两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0%左右。
企业数量增加:截至 2025 年 6 月,国内氢能相关企业达 3742 家,2025 年新增注
册企业预计达 630 家。
(2)技术进展与突破
制氢技术多元化:电解水制氢产能突破 21 万吨/年,碱性电解、质子交换膜电解、
固体氧化物电解技术并行发展,绿氢成本逼近传统灰氢。
储运技术优化:液氢储运技术进步,Bog 损失率降至 0.48%/天;管道输氢网络加
速布局,“三纵四横”主干网覆盖全国 70%氢能经济圈。
燃料电池技术提升:系统功率密度突破 8kW/L,寿命延长至 3.5 万小时,低温启
动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氢能重卡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8%。
(3)应用场景拓展
交通领域: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超 2 万辆,2025 年目标达 10 万辆,加氢站数量
超 1000 座。
工业领域:绿氢冶金、化工等领域应用加速,绿色氢能替代率超 30%,助力钢铁、
化工等行业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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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领域:氢能发电站总装机容量达 10GW,氢储能电站填补锂电池储能缺口,分
布式氢能发电站为偏远地区提供清洁电力。
(4)政策支持与区域布局
国家政策引导:《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明确氢能战略地
位,各地出台配套政策,形成“中央规划引领+地方政策落实”格局。
区域协同发展: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地聚焦绿氢生产,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地
区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应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形成氢能产业聚集区。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缩减,但行业发展节奏已逐步回调,整体仍展现出一定韧性。据海关数据,今年 1—6
月,我国照明产品累计出口总额约 258 亿美元,同比下降约 6%,累计出口额增速呈负
值,阳光照明的出口业务亦因此受到冲击。特别是二季度,受美国关税政策频繁变动
的干扰,行业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总体呈现出出口规模缩减、发展节奏放缓却韧性
犹存的态势,同时在产品结构、出口目的地等方面也涌现出一些新特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7 亿元,同比下降 20.1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0.97 亿元,同比增长 32.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54 亿元,
同比下降 55.49%。尽管对美市场面临挑战,但欧盟、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
市场蕴含着增长潜力。依托全球化基因与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有望把握新兴市场机
遇,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及经营情况如下:
(一)“三新、三增”拓市场,产品渠道齐发力
公司专注于照明主业,国内市场通过“区域整改+新品类切入”的双轮驱动策略,
在行业需求放缓的大背景下,实现了经营质量的逆势提升,形成了“三新三增”市场
突破与“高毛利+差异化”产品升级并进的良好局面。
(1)新区域:西安“双运营商”模式半年实现销售额 519 万元,同比增长 130%,
成为西部地区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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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赛道:通风板块销售额从 0 增至 758 万元,毛利率比传统照明高 8 个百
分点,开启第二增长曲线。
(3)新客户:家居流通半年新增五金网点 50 家、零售新客户 3 家。
(1)增量中标:工程渠道上半年投标重点项目 261 个,中标率 46%,其中集采项
目中标 11 个。
(2)增长模式:实行月月“集中作业”制度,上半年累计开展 29 场。
(3)增信入围:入围全国 14 家重点政府平台公司品牌库。
(1)爆款打造
低压灯带:价格策略调整后,销量同比增长 71%,毛利率提升 6 个百分点。
高光效工矿灯:在新能源厂房改造项目中,单品中标金额超 1,100 万元。
(2)技术降本
面板灯经济款已完成开模,预计 9 月上市,可覆盖 30%以上价格敏感型中小项目。
(3)场景方案:五大产品线(洗墙射灯、高光效、净化灯具、物联网灯具、高
铁机场高功率筒射灯)建立标准方案库,拉动设计院上图项目 38 个。
(1)形象店:首批 8 家工程形象专卖店在杭州、宁波、成都等核心城市落地,
单店平均月销提升 25%。
(2)数字化:5 场直播分销累计成交 1,100 万元,单场最高成交 150 万元,复购
客户占比达 38%。
(3)私享会:浙江、福建、苏南 3 场区域私享会订货超 3,000 万元,资金到账
率 90%以上。
(二)推进自动化升级与降本增效
本增效专项工作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制造中心累计投入 17 台(套)自动化设备,总
额达 140.67 万元,上虞、余江、泰国工厂多点布局,其中 9 台专用设备已投用,3
条产线进入招标/比价阶段,泰国工厂 SMT 贴片线预计 7 月底完成布局。产线效率显
著提升,线平衡率提高 14.08%,人效比平均提升 27.2%。在降本方面,实现定额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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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数字化同步推进,122 项精益提案关闭率达 85%,上虞基地 MES 项目于 6 月启动,
预计 12 月全面上线。
下半年,泰国扩员提产、国内 8 大系列自动化产线将全面落地,确保综合降本率
不低于 5%,并力争完成 200 项以上精益改善项目。
(三)优化产品结构、强化研发与技术创新
得阶段性成果:新产品立项 110 个、上市 70 个,成功率 63.6%,高附加值灯具收入占
比由 52%提升至 66%,有效对冲光源价格下行。技术降本与平台化成效显著,8 大核心
系列通过光电方案优化、结构平台化及自动化导入,平均 BOM 成本下降 5-15%,预计
全年释放毛利逾 1,100 万元;流通领域 7 个外购转自制项目落地,带动美东筒灯销售
同比增长 80%。研发端,新增专利申请 9 项、授权 5 项,完成低/高 PF 驱动双平台及
光源规格库建设,物联网智能照明平台私有化部署上线,节能率实测 70–80%。高光
效模组化路灯、超高光效教室灯等 EMC 节能方案中标政府示范项目,第二代防潮壁灯、
超薄工矿灯等 6 款新品设计冻结,将于 Q4 同步匹配自动化产线上市。研发投入 1,029
万元、同比增 15.4%,中山技术中心筹建及上虞、江西基地 9 条自动化产线升级完成,
人均产出提升 22%。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 12 款平台化灯具量产、三大单品爆款计
划及 AI 视觉检测、大数据老化监控,全年灯具收入占比有望升至 70%,整体毛利率回
升 2–3 个百分点,为持续增长奠定技术与产品基础。
(四)新能源业务稳步发展
系统与测试台三大业务板块均取得阶段性突破,为全年目标的达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1)产品矩阵持续完善
①小功率端:5kW、10kW 样机已完成 3,000 小时寿命验证,关键指标(直流能耗
≤4.3kWh/Nm?、3000h 电压衰减<10μV/h)处于领先水平。已向浙江大学交付 4 台
②中功率端:50kW A/B 型样机已下线,将于 8–11 月完成性能测试及方案定型。
③大功率端:250kW A 型产品已完成设计,9–12 月完成样机制造及测试。
(2)成本端显著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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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结构简化和供应链整合,电解槽制造成本已降至 2,500 元/kW,提前满足国
家工信部产业升级计划指标,并有望在下半年再降 5–10%。
(3)下半年重点
公司将率先完成 50kW、250kW 单机 6,000 小时寿命测试,发布业内首份公开数据;
同步建立电解槽维保体系,目标将使用寿命延长至 20,000 小时以上,并为 2026 年
公司围绕“可集成、可远程、可溯源”三大差异化卖点,构建了功率全覆盖的外
部保障系统。
①小功率:5kW、20kW BOP 已完成 8,000 小时厂内验证,15×5kW 集群系统稳定
运行;下半年将交付首套对外销售的 5×5kW 高集成系统。
②大功率:100kW、250kW BOP 已完成设计并进入样机加工阶段,将于 10 月、12
月分别启动测试。
BOP 系统的模块化设计不仅支撑了电解槽产品的快速放大,也为后续运维服务打
开了新的盈利空间。
依托 BOP 系统平台,公司推出标准化 AEM 电解槽测试台,具备 24h 无人值守、手
机端实时监控及数据追溯功能。
①小功率:5kW、20kW 测试台已通过 8,000 小时内部验证,成本仅为同级别竞品
的 30%,预计 10 月实现首台对外销售。
②大功率:100kW、250kW 测试台将于 2026 年一季度完成样机制造,进一步抢占
大功率测试市场。
综合来看,公司上半年已完成从“千瓦级验证”到“百千瓦级落地”的跨越,核
心产品性能及成本控制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下半年将重点推进寿命边界验证、成本
二次下探及维保体系商业化,为 2026 年更大功率平台及规模化交付奠定技术与市场
双重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
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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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研发技术优势:公司创新研发中心围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
地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在每个互动售点增加消费者、购买者和客户对品牌的相关性
和差异性的了解来建立和加强持续性竞争优势;在多年的打造、积累中,研发中心在
光学、电子、材料、机械设计等方面形成了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先进的技术管
理平台,可以从客户角度深入理解照明的根本需求,以此定义更贴近客户的基础照明
产品。在产品及研发创新的同时,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和平台的模组化及标准化的快
速接口,在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保持行业的成本优势,为未来定制化产品,制造
及转型服务做好准备。
(二)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是国
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的首批“全国专利试点企业”,获授权国家专利 1361 项,其中获
授权发明专利 225 项,实用新型专利 824 项,获得国外专利 47 项,主持、参与起草
国家标准 55 项。在 LED 照明领域,公司是传统照明行业中起步最早的公司之一,在
热学、光学、材料、造型结构设计、驱动芯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要点领域实
现技术突破。
(三)规模效益:公司树立了全球化的视野和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公司凭借良好
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货能力和精准的行业定位,积累了优质的客户群,建立了长期、
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四大生产基地:浙江上虞、福建厦门、江西余江、安徽
金寨已形成制造规模效应。公司已达到了 4 亿盏 LED 光源和 1.2 亿套 LED 灯具的年生
产能力。随着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强化和升级,产品结构方面的调整和优化,产能
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四)成本管理优势:公司运用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理念,结合 LED 照明的产业
特点,以目标市场为导向构建全价值链的成本管理模型,不仅关注从 LED 芯片封装到
外形结构到电子驱动等原材料供应链的成本优化,更关注从研发到制造到交付的整个
价值链的成本优化,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始终保持成本领先优势。此外,公司以
现代化、自动化的装备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公司从“机器换人”向“智能制造”跨越,
通过引入工业机器人及多种自动化、半自动化设备,并结合数字化转型升级,显著提
升了公司的生产效率及产品稳定性。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营销渠道优势:公司在保持全球均衡的营销策略下,目前已在比利时、德
国、美国、法国、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
区设立了销售公司,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在拓展本地零售业务的同时发展工程业务,
引进本地化销售团队,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的问题解决一体化服务,使业务模式更均
衡。在区域内部的业务开展上也更加细分,积极拓展原来的薄弱区域如非洲、拉丁美
洲、大洋洲等区域业务。此外,公司也在不断加强销售新模式、新路径的探索,积极
布局在各国家及地区的电商平台,大力拓展直播销售等新兴模式,促进产品销售。
(六)氢能业务的开展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布局。
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降低,绿氢占比将逐年上升,未来阳光绿氢有望在新能
源业务领域实现成长。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收入 1,326,616,039.18 1,660,946,435.62 -20.13
营业成本 861,542,817.12 1,067,445,269.50 -19.29
销售费用 236,333,127.30 258,577,427.37 -8.60
管理费用 137,198,351.90 142,520,011.30 -3.73
财务费用 -21,492,651.94 -13,070,797.76 不适用
研发费用 43,927,675.91 47,037,331.96 -6.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72,519.85 171,995,101.91 -6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594,402.44 -37,716,289.9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22,199.46 -390,185,893.67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股份回购导致筹资活动支出增加所致。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本期 上年
本期期
期末 期末
末金额 情
数占 数占
较上年 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 上年期末数 总资
期末变 说
产的 产的
动比例 明
比例 比例
(%)
(%) (%)
货币资金 1,014,324,601.76 20.30 2,297,180,943.61 43.44 -55.84
应收款项 662,346,243.68 13.25 750,227,736.14 14.19 -11.71
存货 487,782,981.87 9.76 510,109,713.67 9.65 -4.38
合同资产 768,862.18 0.02 768,862.18 0.01 0.00
投资性房地产 37,015,837.42 0.74 38,694,713.35 0.73 -4.34
长期股权投资 14,957,648.58 0.30 14,538,825.02 0.27 2.88
固定资产 876,306,639.40 17.53 900,206,791.87 17.02 -2.65
在建工程 6,759,056.96 0.14 7,544,547.63 0.14 -10.41
使用权资产 73,478,863.65 1.47 77,612,375.10 1.47 -5.33
短期借款 59,209,343.32 1.18 58,446,401.51 1.11 1.31
合同负债 30,134,303.75 0.60 26,147,377.38 0.49 15.25
长期借款 35,990,011.86 0.72 32,165,652.47 0.61 11.89
租赁负债 55,761,599.38 1.12 59,313,935.33 1.12 -5.99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92,116,169.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7,956,634.71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保证金
其他非流动资产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37,956,634.71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 业 收 入 营业成本 毛 利 率 比
(%) 比 上 年 增 比上年增 上 年 增 减
减(%) 减(%) (%)
照明电 减少 1.14
器销售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 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率(%) 比 上 年 增 比 上 年 增 上 年 增 减
减(%) 减(%) (%)
LED 光 减少 3.41
源产品 个百分点
LED 灯 减少 0.49
具产品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 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率(%) 比 上 年 增 比 上 年 增 上 年 增 减
减(%) 减(%) (%)
减少 1.99
北美洲 377,613,416.99 214,572,444.21 43.18 -21.11 -18.24
个百分点
减少 4.83
欧洲 342,436,967.40 203,635,993.95 40.53 -13.26 -5.60
个百分点
增加 0.44
中国 238,589,638.53 187,109,587.38 21.58 -26.41 -26.82
个百分点
亚 洲 增加 0.94
(不含 288,126,889.47 217,988,577.53 24.34 -18.78 -19.78 个百分点
中国)
增加 2.07
大洋洲 54,230,368.50 25,043,780.43 53.82 -2.25 -6.44
个百分点
减少
非洲 11,196,837.61 8,554,450.57 23.60 -26.86 -7.33 16.10 百
分点
拉丁美 减少 6.40
洲 个百分点
(四) 投资状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投资额(万元) -1,533.32
投资额增减变动金额(万元) -32,389.32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30,856
投资额增减幅度(%) -104.97
占被投资
投资金额(万 投资方
被投资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权益
元) 式
比例(%)
曼佳美中东公司 照明器具销售 200(美元) 注销 100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照明器具销售 201.60 退出 40
北京未来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制氢设备制造 100 增资 1.9608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 计提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赎
资产类别 期初数 计公允价值变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变动损益 的减 额 回金额
动
值
私募基金注1 21,340,279.54 39,170,630.11 174,477,729.22
私募基金注2 36,146,259.81 16,527,285.19 36,146,259.81 0
其他注3 42,498,367.05 3,712,317.32 -28,372,006.19 -171,581.98 46,039,102.39
其他注4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注5 17,694,717.96 17,694,717.96
其他注6 1,000,000.00 1,000,000.00
远期结售汇合约 1,149,869.24 -7,133,100.18 -307,528.66 -6,290,759.60
合计 17,919,496.68 27,325,909.11 1,000,000.00 36,146,259.81 -479,110.64 252,920,789.97
注 1:幻方 500 指数增强欣享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 2:金澹添盈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截至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金澹添盈 1 号清算。
注 3:舒塞尔医疗公司股权。
注 4:上海莒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25%股权。
注 5:阳光绿氢持有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 2.07%股权,阳光照明持有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 1.75%股权。
注 6:北京未来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1.9608%股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认购了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幻方 500 指数增强欣享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 3 亿元,2024 年 10 月赎回 1.55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净值 1.74 亿元。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起认购了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澹添盈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总金额 1.7 亿元,2024
年 11 月 4 日赎回 0.67 亿元,11 月 28 日赎回 0.79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金澹添盈 1 号清算。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类型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 子公 照明电器的制造、
公司 司 销售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子公 照明电器的制造、
司 销售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10,000 21,544.76 10,874.86 6,547.46 -163.14 -186.90
公司 司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 子公 照明电器的制造、
公司 司 销售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 子公 照明电器的制造、
有限公司 司 销售、工程安装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USD760 47,420.25 8,607.53 24,954.52 3,027.97 2,370.82
限公司(合并) 司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HKD10,308.37 5,570.98 -3,047.33 4,958.94 227.31 227.31
司
美国阳光实业公司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USD1,768 10,359.11 8,041.81 6,666.27 428.84 301.38
司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USD1,200 16,266.32 -2,888.87 10,045.36 233.33 221.70
司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10,000 13,653.96 3,513.53 9,163.72 225.86 223.66
公司 司
恩耐照明澳洲有限公司 子公
照明电器的销售 AUD100 5,033.34 1,841.71 5,006.47 453.93 321.46
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曼佳美中东公司 注销公司 较小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较小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面对市场的变化,各大厂商近年来都面临深度调整,多家企业提出了市场竞争带
来的风险。由于 LED 照明市场处于高速成长阶段,行业中的一些中小型规模企业在产
品、技术的研发上投入较少,主要通过以较为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从而导致 LED 照
明行业呈现一定的无序竞争、产品同质化现象,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 LED 照明企业的
盈利状况,更加不利于 LED 照明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外贸关税风险
美国等国家的关税政策调整,导致公司出口产品面临更高的关税成本,影响产品
在美国等市场的竞争力。此外,全球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可能进一步影响公司
的出口业务。为应对该风险,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面对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的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双管齐下。一方面,在泰国
自建工厂;另一方面,与越南合作工厂展开深度合作。
②优化供应链管理:通过合理调整供应链,减少进口成本,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③开拓多元市场,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分散风险。
④加强合规管理,确保税务关税申报及时,避免滞纳金。
(3)汇率影响
汇率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成本和收入两个方面。当本国货币贬值时,
出口企业的外币收入在转换为本国货币时会增加,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空间。然而,
如果企业依赖进口原材料或设备,贬值也会导致进口成本上升,从而压缩利润空间。
相反,当本国货币升值时,外币收入减少,但进口成本可能降低,利润空间的变动取
决于这两者的相对变化。
(4)技术竞争
随着科技进步和产品创新,各个企业之间的技术优劣势差距将越来越小,技术优
势不断被压缩,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原材料、劳动力、设备等成本的持续上升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
中小企业,承受不了大额的成本增加。
(6)重视知识产权
公司新品外发上市必须有相关专利查询,评估专利风险。发布文章、广告需确保
合法合规,外购成品及原材料时,需依据市场知识产权规定评估专利风险,相关费用
应由供应商承担。
(1)技术风险:氢能源技术在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技术成熟度不高、产
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和投资氢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升技
术储备,但在研发和商业化过程中仍可能会遇到技术难题和挑战。
(2)安全风险:氢气具有一定的爆炸性和易燃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
一定的安全隐患。保障氢能源系统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3)成本风险:目前,氢能源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加氢设施的建设成本较高,
这增加了氢能源商业化应用的经济风险。
(4)竞争风险:虽然氢能源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目前仍面临着来自传统能源
以及其他新能源技术的竞争。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氢能源行业需持续提升竞争力。
(5)政策风险:氢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政策支持和政府监管等因素可能会对行
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政策变动及不确定性可能加剧行业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
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发
担保方 担 担保是
生日期 主债 担保 担保 担保 是否为
与上市 被担保 担保金 担保 担保 保 否已经 反担保 关联
担保方 (协议 务情 物(如 是否 逾期 关联方
公司的 方 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类 履行完 情况 关系
签署 况 有) 逾期 金额 担保
关系 型 毕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937.23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1,078.2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1,078.2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1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937.2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有)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3,1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 质押、标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有限 记或冻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量 (%) 售条 结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件股 股
份数 份 数
量
状 量
态
世纪阳光控股集 境内非国有
团有限公司 法人
陈森洁 0 115,439,778 8.6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浙江桢利信息科 境内非国有
技有限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市滨海新区
境内非国有
沥海街道集体资 0 21,825,055 1.63 0 无 0
法人
产经营有限公司
王嘉苓 17,000,016 17,000,016 1.2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张素芬 9,970,000 9,970,000 0.7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朱振东 7,150,000 7,150,000 0.54 无 0 境内自然人
嘉实基金-农业
银行-嘉实中证
金融资产管理计
划
吴国明 0 5,532,357 0.4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人民币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6,695,661 476,695,661
普通股
人民币
陈森洁 115,439,778 115,439,778
普通股
人民币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748,393 30,748,393
普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人民币
司 普通股
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集体 人民币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普通股
人民币
王嘉苓 17,000,016 17,000,016
普通股
人民币
张素芬 9,970,000 9,970,000
普通股
人民币
朱振东 7,150,000 7,150,000
普通股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 人民币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普通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人民币
吴国明 5,532,357 5,532,357
普通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
无
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
无
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为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
的说明
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14,324,601.76 2,297,180,943.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7,477,729.22 190,433,578.7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0 285,000.00
应收账款 662,346,243.68 750,227,736.14
应收款项融资 3,067,807.14 2,781,962.57
预付款项 24,749,229.31 37,242,979.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4,663,606.71 32,541,296.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87,782,981.87 510,109,713.6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768,862.18 768,862.1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55,133,682.98 48,392,532.27
流动资产合计 3,610,314,744.85 3,869,964,605.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957,648.58 14,538,825.0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4,733,820.35 80,193,085.01
投资性房地产 37,015,837.42 38,694,713.35
固定资产 876,306,639.40 900,206,791.87
在建工程 6,759,056.96 7,544,547.6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73,478,863.65 77,612,375.10
无形资产 117,002,058.37 127,069,541.67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95,247,309.97 86,265,825.70
长期待摊费用 2,553,714.07 2,071,774.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445,280.77 81,613,848.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01,741.47 2,318,969.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87,301,971.01 1,418,130,297.92
资产总计 4,997,616,715.86 5,288,094,903.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9,209,343.32 58,446,401.5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6,290,759.60 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88,992,370.14 403,983,984.63
应付账款 474,360,232.43 603,994,302.41
预收款项 0 1,048,102.75
合同负债 30,134,303.75 26,147,377.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75,237,707.21 73,016,294.47
应交税费 31,518,297.36 39,700,101.33
其他应付款 185,625,488.66 221,096,799.7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1,577,551.47 2,287,933.60
流动负债合计 1,282,358,880.32 1,491,533,035.7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35,990,011.86 32,165,652.4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55,761,599.38 59,313,935.33
长期应付款 0 8,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0,896,309.71 90,896,309.7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2,121,469.87 47,180,429.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50,169.81 7,497,401.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2,119,560.63 245,053,729.23
负债合计 1,524,478,440.95 1,736,586,764.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35,052,966.00 1,335,052,96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295,898.15 36,295,898.1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3,838,596.24 3,203,975.1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9,796,264.10 509,796,264.1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44,713,812.89 1,635,077,201.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3,440,737.53 32,081,833.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5,530,058.94 1,187,263,286.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9,477,729.22 189,283,709.4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0.00 285,000.00
应收账款 366,873,641.07 435,184,596.90
应收款项融资 272,771.30 12,784.20
预付款项 888,385.09 832,292.38
其他应收款 128,191,652.21 140,014,888.11
其中:应收利息 10,417,283.92 9,112,033.24
应收股利
存货 81,121,449.47 129,352,876.9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485,038.44 10,725,810.33
流动资产合计 1,923,258,009.66 2,092,955,244.4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89,570,636.32 1,512,519,878.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104,037.80 8,104,037.80
投资性房地产 18,769,078.62 19,621,992.48
固定资产 295,254,737.00 306,020,984.42
在建工程 717,299.40 895,727.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30,807,014.22 34,837,926.93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待摊费用 77,083.33 83,333.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67,547.19 28,723,368.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7,269.01 18,757,656.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73,924,702.89 1,929,564,905.36
资产总计 3,897,182,712.55 4,022,520,149.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7,609,104.55 172,182,930.47
应付账款 168,756,633.40 248,280,102.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5,681,690.44 4,144,098.57
应付职工薪酬 26,090,137.69 23,368,399.60
应交税费 7,751,553.61 10,249,416.86
其他应付款 68,518,235.90 89,931,637.7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574,146.52 616,699.76
流动负债合计 454,981,502.11 556,523,285.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0.00 8,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8,407,475.97 78,407,475.97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4,229,000.00 17,971,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89,517.09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125,993.06 104,378,475.97
负债合计 563,107,495.17 660,901,761.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35,052,966.00 1,335,052,96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资本公积 23,163,969.49 23,163,969.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9,796,264.10 509,796,264.10
未分配利润 1,466,062,017.79 1,493,605,189.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半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26,616,039.18 1,660,946,435.62
其中:营业收入 1,326,616,039.18 1,660,946,435.6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70,376,158.36 1,516,655,972.71
其中:营业成本 861,542,817.12 1,067,445,269.5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2,866,838.07 14,146,730.34
销售费用 236,333,127.30 258,577,427.37
管理费用 137,198,351.90 142,520,011.30
研发费用 43,927,675.91 47,037,331.96
财务费用 -21,492,651.94 -13,070,797.76
其中:利息费用 4,584,859.56 6,432,863.77
利息收入 6,654,650.99 11,532, 412.42
加:其他收益 17,275,629.34 10,702,158.26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862,144.86 4,007,293.79
减:营业外支出 1,278,403.08 1,807,788.2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585,096.38 12,829,917.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损以“-”号填列)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211,811.35 -275,771.62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634,621.14 -34,836.97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8,537,551.93 76,038,525.7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
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半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378,572,715.87 465,175,402.86
减:营业成本 306,108,934.78 346,121,444.17
税金及附加 5,147,883.28 5,301,488.44
销售费用 27,245,507.46 33,038,862.94
管理费用 38,728,665.87 39,239,161.77
研发费用 15,884,959.95 21,228,063.74
财务费用 -4,391,169.97 -14,392,685.0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3,898,776.07 8,341,778.30
加:其他收益 4,484,908.52 3,209,151.48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9,815.99 599,051.15
减:营业外支出 1,106,276.31 1,294,849.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45,337.94 -6,718,003.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变动额
其他综合收益
价值变动
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他综合收益
变动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准备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
项目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半年度
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43,403,917.31 1,505,326,210.3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041,139.54 74,553,013.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287,568.34 133,460,792.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9,732,625.19 1,713,340,015.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88,757,184.85 968,276,735.7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6,791,042.63 298,224,744.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364,916.14 66,418,082.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346,961.72 208,425,351.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5,260,105.34 1,541,344,91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72,519.85 171,995,101.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99,364,872.26 1,2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322,075.03 9,752,538.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4,019,180.51 1,271,997,257.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32,778,889.68 1,300,141,42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54,613,582.95 1,309,713,547.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594,402.44 -37,716,289.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206,290.62 47,642,699.6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750,00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956,290.62 47,642,699.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092,237.91 131,448,874.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49,325.03 125,848,677.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878,490.08 437,828,59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922,199.46 -390,185,893.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4,072,853.29 -251,173,142.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0,440,820.34 1,763,555,775.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6,367,967.05 1,512,382,633.26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
项目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半年度
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9,309,804.24 466,267,974.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791,127.71 23,337,907.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02,530.43 25,059,603.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103,462.38 514,665,485.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0,902,203.36 282,339,526.6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4,885,460.94 90,554,168.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47,754.11 9,000,199.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791,579.00 78,123,18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526,997.41 460,017,080.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76,464.97 54,648,404.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46,659,383.51 9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1,629,448.85 185,333,863.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8,862,406.26 1,135,333,863.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65,300,000.00 963,343,525.8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144,467.09 966,029,273.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9,282,060.83 169,304,589.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20,003,466.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955,739.33 295,650,097.2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955,739.33 -295,650,097.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2,871,144.37 -67,841,747.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8,855,733.72 783,764,503.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984,589.35 715,922,756.11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 一
项目 专 般
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 减:库 项 风 其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其 存股 储 险 他
先 续 准
他 备
股 债 备
一、上年期末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
的普通股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三)利润分
-186,907,415.24 -186,907,415.24 -186,907,415.24
配
积
险准备
(或股东)的 -186,907,415.24 -186,907,415.24 -186,907,415.24
分配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增资本(或股
本)
增资本(或股
本)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补亏损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益结转留存收
益
(五)专项储
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 一
项目 工具 专 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 项 风 其
实收资本(或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其 存股 储 险 他
先 续
他 备 准
股 债
备
一、上年期末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40,128,600.00 -12,471,836.64 -34,836.97 -67,877,421.66 -100,448,359.80 -220,961,055.07 2,964,836.95 -217,996,218.12
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
-34,836.97 73,108,525.78 73,073,688.81 2,964,836.95 76,038,525.76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40,128,600.00 -12,471,836.64 -67,877,421.66 -120,477,858.30 -120,477,858.30
本
的普通股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三)利润分
-173,556,885.58 -173,556,885.58 -173,556,885.58
配
积
险准备
(或股东)的 -173,556,885.58 -173,556,885.58 -173,556,885.58
分配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增资本(或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
增资本(或股
本)
补亏损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益结转留存收
益
(五)专项储
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其他综合收 专项储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益 备
股 债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35,052,966.00 23,163,969.49 509,796,264.101,493,605,189.163,361,618,388.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35,052,966.00 23,163,969.49 509,796,264.101,493,605,189.163,361,618,388.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27,543,171.37 -27,543,171.37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9,364,243.87 159,364,243.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186,907,415.24 -186,907,415.2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35,052,966.00 23,163,969.49 509,796,264.101,466,062,017.793,334,075,217.38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减:库存 其他综合收 专项储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股 益 备
股 债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75,181,566.00 35,161,414.73 548,972,306.721,408,849,663.39 3,368,164,950.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75,181,566.00 35,161,414.73 548,972,306.721,408,849,663.39 3,368,164,950.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40,128,600.00 -11,997,445.24 -67,877,421.661,762,466.97 -118,240,999.93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5,319,352.55 175,319,352.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0,128,600.00 -11,997,445.24 -67,877,421.66 -120,003,466.90
(三)利润分配 -173,556,885.58 -173,556,885.5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35,052,966.00 23,163,969.49 481,094,885.061,410,612,130.36 3,249,923,950.91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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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浙江阳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 月 4 日变更为现名)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
委[1997]72 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法定代表人:陈卫。公司现有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33,505.2966 万元,总股本为 133,505.296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公司系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绍兴市上虞区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
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广通实业开发公司以及陈森
洁等 35 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为 8,316.00 万元,其中:法
人股 4,282.74 万元,占 51.50%;自然人股 4,033.26 万元,占 48.50%。2000 年 6 月
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万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12,316.00 万元,其中:非流通股 8,316.00 万股,
流通股 4,000.0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00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 年 11 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支付 3 股对价,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不变,股份性质全部为流通股。根据公司 200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31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红股 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2,316.00 万元增加至 14,779.20 万元。根
据公司 2007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4,779.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股 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12.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1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183 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900.00 万股新
股,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元。经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43,025.272 万元。根据公司 2012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 43,025.272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5 股红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3,025.272 万元增加至
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 64,537.908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64,537.908 万元增加至 96,806.862 万元。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 96,806.862 万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96,806.862 万元增
加至 145,210.293 万元。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完成股份回购
万元减至 141,465.963 万元。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5 月 25 日分别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 39,478,064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
公司注册资本从 141,465.963 万元减至 137,518.1566 万元。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公司注
册资本从 137,518.1566 万元减至 133,505.2966 万元。
本公司属照明电器行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
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
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标准化
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新型建
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
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风机、风
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
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 47,669.5661 万股,持股比例为 35.71%。
本财务报告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职工薪酬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相关说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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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
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金额大于 10000 万元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
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
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
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
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
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
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
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
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
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
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
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
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
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
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
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
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
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
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
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
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
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
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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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
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
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
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
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
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
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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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
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
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
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
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
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
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
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
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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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
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
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
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
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
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
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
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
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
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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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
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
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
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
映。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
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
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
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
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
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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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
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
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
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
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
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
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
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
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
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
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
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
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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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 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
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
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
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
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
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
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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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
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
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
“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除上述 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
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
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
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
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
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
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
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
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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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
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
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
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
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
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
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
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
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
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
存收益。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
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
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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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
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
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
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允价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
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
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
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
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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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
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
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
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
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
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
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
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
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
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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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
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
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
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
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
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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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
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
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
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
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
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
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
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
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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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
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
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
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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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
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
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
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
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
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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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
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
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
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
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
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
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
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
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
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
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
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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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
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
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
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
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
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
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
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
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
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
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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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
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
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
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
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
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
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
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
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
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
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
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
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
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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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
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
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
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
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
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
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根据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分别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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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
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
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
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
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
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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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
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
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
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
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
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
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
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
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
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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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
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
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
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
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
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
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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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
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的当期损益。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
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
出租的建筑物)。
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
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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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
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
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
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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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
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建筑物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机器设备 交付使用时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
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
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
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
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
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
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
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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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
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
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
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
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
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
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
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
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
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
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
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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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
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
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
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
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
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
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
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
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
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
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
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50-70
商标及专利权 预计受益期限 5-10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2-10
客户关系 预计受益期限 8-10
排污权 预计受益期限 5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
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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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
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
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
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
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
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
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
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
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
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
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
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预计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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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等;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
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
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
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
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
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
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
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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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
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
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
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
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
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
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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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
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
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在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
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
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
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
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
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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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
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
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
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
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
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
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
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
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
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
□适用 √不适用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
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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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
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
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
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
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
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
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
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
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
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
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
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
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
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
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关约定,客户在签收商品
之后,所售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购货方,公司根据客户的收货确认单日期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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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收入确认原则:①根据公司与境外客户的约定,销售的商品在装船后,
该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公司根据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②根据公司与境外
客户的约定,将销售的商品运输至目的港,完成清关事项并交付给客户,该商品的控
制权转移,公司根据客户的收货确认单日期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
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
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
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
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
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
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
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
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
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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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
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
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
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
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
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
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
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
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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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
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
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
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
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
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
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
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
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
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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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
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
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
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
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
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
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
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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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
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
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
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
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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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
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
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
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
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
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
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
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
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
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
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
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
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
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
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
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
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
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
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
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
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
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
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
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
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
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
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
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
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
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
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
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
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
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
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
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
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
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
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
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
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
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
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
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
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
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
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
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
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
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
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
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
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
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
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
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
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
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
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 5%、6%、9%、10%、13%等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 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
增值税
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免、抵、退”税政策,退
税率为 5%-1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
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
房产税 1.2%、12%
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
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厦门阳光公司) 15%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 15%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 25%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碧陆斯公司) 20%
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森恩浦公司) 20%
绍兴上虞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虞阳光节能公司) 20%
浙江虹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虹芯微公司) 20%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阳光照明公司) 25%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鹰潭阳光公司) 25%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智易物联公司) 25%
曼佳美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曼佳美浙江公司) 25%
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公司) 25%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灯具公司) 25%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家利宝公司) 25%
安徽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智易公司) 25%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欧洲公司) 25%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29.84%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澳洲公司) 30%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21%
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德国公司) 15.82%
CEOTIS ECLAIRAGE SAS(法国公司) 25%
多乐照明(加拿大) 12.5%-26.5%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16.5%
曼佳美泰国公司 0-20%
曼佳美德国公司 15.82%
美国家利宝 21%
美国智能家居 21%
美国美加公司 21%
曼佳美新加坡公司 17%
浙江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能科技公司) 2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阳光绿色氢能装备公司(氢能装备公司) 20%
阳光照明(泰国)有限公司 0-20%
曼佳美越南公司 20%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4069),2023
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 2023 年)。本期按 15%的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5100323),2024 年本公司子公司厦门
阳光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 2024 年)。本期按 15%的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
氢能科技公司、氢能装备公司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但不超过 300 万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30,787.02 158,628.12
银行存款 975,768,997.81 2,192,775,281.92
其他货币资金 38,424,816.93 104,247,033.57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1,014,324,601.76 2,297,180,943.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80,782,657.70 183,460,058.00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337,477,729.22 190,433,578.73 /
资产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 174,477,729.22 189,283,709.49 /
结构性存款 1,163,000,000.00
其他 1,149,869.24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1,337,477,729.22 190,433,578.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转销或核销
转回 动
按组合计提 0.00
坏账准备
合计 15,000.00 -15,000.00 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788,794,240.68 885,422,606.7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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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价值 计 价值
比 提 比 提
金额 例 金额 比 金额 例 金额 比
(%) 例 (%) 例
(%) (%)
按单项
计提坏 100 0 0
.41 6 .41 .46 8 .46 00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客户 A 27,794,255.25 27,794,255.25 100 该公司破产清算
客户 B 2,186,270.17 2,186,270.17 100 该公司破产过程中
客户 C 324,051.21 324,051.21 100 该公司破产清算
客户 D 286,412.00 286,412.00 100 逾期无法收回
客户 E 617,443.78 617,443.78 100 逾期无法收回
合计 31,208,432.41 31,208,432.41 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757,585,808.27 95,239,564.59 12.5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单项
计提坏 32,607,617.46 -115,702.621,266,022.36 13,788.68 -3,671.39 31,208,432.41
账准备
按组合
计提坏 102,587,253.10 -7,643,509.21 0.00220,512.66516,333.36 95,239,564.59
账准备
合计 135,194,870.56 -7,759,211.831,266,022.36234,301.34512,661.97126,447,997.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
收回或转回金 收回方
单位名称 转回原因 提比例的依据及其
额 式
合理性
江西恩吉龙进出 1,266,022.36 根据破产财产分 银行汇 按公司财务制度
口贸易有限公司 配方案进行分配 款
合计 1,266,022.36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34,301.3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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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 占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 应收账款期末余 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称 额 期末 资产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余额 比例(%)
客户 A 124,798,268.71 124,798,268.71 15.82 6,239,913.44
客户 B 27,794,255.25 27,794,255.25 3.52 27,794,255.25
客户 C 25,433,004.30 25,433,004.30 3.22 1,271,650.22
客户 D 25,065,413.35 25,065,413.35 3.18 1,253,270.67
客户 E 24,487,122.51 24,487,122.51 3.10 3,394,832.88
合计 227,578,064.12 227,578,064.12 28.85 39,953,922.45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工程项
目暂估
合计 1,326,216.49 557,354.31 768,862.18 1,326,216.49 557,354.31 768,862.18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067,807.14 2,781,962.57
合计 3,067,807.14 2,781,962.5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金 比例 金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价值
(%) 额 (%) 额
(%) (%)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 100 0 0 100.00 0 0
账准备
其中: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4,749,229.31 100.00 37,242,979.29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供应商 A 3,506,879.38 14.17
供应商 B 1,900,000.00 7.68
供应商 C 981,210.23 3.96
供应商 D 538,757.00 2.18
供应商 E 466,326.43 1.88
合计 7,393,173.04 29.87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4,663,606.71 32,541,296.82
合计 24,663,606.71 32,541,296.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33,631,927.13 42,197,386.11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 965,857.98 7,788,063.32
代垫款项 2,927,139.34 7,424,634.00
押金、保证金 18,290,401.00 17,460,800.04
待结算预付款 5,437,588.11 1,727,711.54
其他 5,548,217.36 7,796,177.21
减:坏账准备 8,968,320.42 9,656,089.29
合计 24,663,606.71 32,541,296.82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未来12个月预期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72,208.22 250,025.62 -865,568.49 -687,751.0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 转销
类别 期初余额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或核
动
回 销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合计 9,656,089.29 -687,751.09 -17.78 8,968,320.4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客户 A 2,712,406.97 8.06 代垫款项 1 年以内 135,620.35
客户 B 1,000,560.00 2.98 保证金 5 年以上 1,000,560.00
客户 C 740,190.00 2.20 保证金 2-5 年 723,190.00
客户 D 778,320.00 2.31 押金 3-5 年 778,320.00
客户 E 待结算预
付款
合计 5,816,676.97 17.30 / / 2,666,950.35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71,610,296.80 10,290,570.09 61,319,726.71 75,899,349.91 10,284,020.56 65,615,329.35
在产品 28,506,165.35 4,046,967.32 24,459,198.03 62,911,085.43 4,190,297.94 58,720,787.49
库存商品 446,619,645.88 80,142,093.20 366,477,552.68 414,431,487.18 87,565,106.45 326,866,380.73
周转材料 83,173.81 9.00 83,164.81 137,772.53 9.00 137,763.53
消耗性生
物资产
合同履约
成本
在途物资 35,007,792.78 0.00 35,007,792.78 36,666,880.71 36,666,880.71
发出商品 435,546.86 0.00 435,546.86 20,226,743.43 20,226,743.43
委托加工
物资
合计 582,262,621.48 94,479,639.61 487,782,981.87 612,168,462.38 102,058,748.71 510,109,713.6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其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或转销 其他
他
原材料 10,284,020.56 6,549.53 10,290,570.09
在产品 4,190,297.94 143,330.62 4,046,967.32
库存商
品
周转材
料
消耗性
生物资
产
合同履
约成本
委托加
工物资
合计 102,058,748.71 -280,753.46 7,259,238.31 39,117.33 94,479,639.61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 24,704,214.16 28,495,648.83
定期存款-本金 20,410,426.36 15,851,322.20
应计利息 1,065,760.34
待摊费用 3,743,235.71 794,785.89
预缴其他税费 6,275,806.75 2,185,015.01
合计 55,133,682.98 48,392,532.27
其他说明:
无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 减
其
值 值
他 其 宣告 计
准 准
期初 追 减 综 他 发放 提 期末
被投资 备 权益法下确 备
余额(账面价 加 少 合 权 现金 减 余额(账面价
单位 期 认的投资损 其他 期
值) 投 投 收 益 股利 值 值)
初 益 末
资 资 益 变 或利 准
余 余
调 动 润 备
额 额
整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东阳
光照明
工程有
限公司
恩耐泰
轲环境
艺术(上
-75,697.34 -75,697.34
海)有限
公司[注
陕西阳
光庄盛
照明工 1,290,695.73 -111,072.26 1,179,623.47
程有限
公司
北京智
享天辰
科技有 -6,629.04
限公司
小计 14,538,825.02 425,452.60 -6,629.04 14,957,648.58
合计 14,538,825.02 425,452.60 -6,629.04 14,957,648.58
[注 1]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联营企
业,安徽阳光公司对其持有 20%股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安徽阳光公司尚未实
际出资。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预期持有 1 年 84,733,820.35 80,193,085.01
以上]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84,733,820.35 80,193,085.01
合计 84,733,820.35 80,193,085.01
其他说明:
无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土地使用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合计
权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2)其他转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1,678,875.93 1,678,875.93
(1)处置
(2)其他转出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深圳中深花园 345,799.42 房地产商未办理房屋登记,导致该房产目前无法办理
产权证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876,306,639.40 900,206,791.8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876,306,639.40 900,206,791.87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电子及其他设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备
一、账面原值:
额
加金额
(1)购置 0.00 6,764,259.58 452,592.92 7,162,537.08 14,379,389.58
(2)在建
工程转入
(3)企业
合并增加
(4)其他 4,092,864.04 461,907.60 5,640.19 3,392,833.75 7,953,245.57
少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2)其他 0.00 7,244.35 277.14 210,767.93 218,289.43
额
二、累计折旧
额
加金额
(1)计提 21,357,321.73 14,409,856.00 206,320.49 4,621,061.80 40,594,560.02
少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2)其他 1,810,536.47 12,408.12 277.14 265,140.86 2,088,362.59
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加金额
(1)计提
少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额
四、账面价值
面价值
面价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机器设备 103,486,211.61 62,256,099.02 19,542,690.76 21,687,421.83
电子及其他设备 12,552,223.33 11,380,817.55 428,322.74 743,083.04
房屋及建筑物 732,584.54 599,679.87 0.00 132,904.67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62,402,172.45 正在办理中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在建工程 6,759,056.96 7,544,547.63
工程物资
合计 6,759,056.96 7,544,547.63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值 减值
项目
账面余额 准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准 账面价值
备 备
设备安装工
程
装修工程 2,481,211.57 2,481,211.57 249,471.70 249,471.70
合计 6,759,056.96 6,759,056.96 7,544,547.63 7,544,547.6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
程
利 本
累
息 其 期
计
资 中: 利
项 投 工 资
预 本 本期 息
目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入 程 金
算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化 利息 资
名 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占 进 来
数 累 资本 本
称 预 度 源
计 化金 化
算
金 额 率
比
额 (%)
例
(%)
设
备
安
装
零
星
装 249,471.70 249,471.70
修
工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程
展
厅
装
修
合 7,544,547.635,471,308.70 781,586.68 5,475,212.696,759,056.96 / / / /
计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交通工具 合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一、账面原值
(1)租赁 3,748,969.67 3,748,969.67
(2)其他 2,421,171.70 368,564.89 2,789,736.59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9,336,670.31 431,121.66 9,767,791.97
(2)其他 691,966.01 212,459.73 904,425.74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客户关系 商标及专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额
(1)购置 1,117,904.23 1,117,904.23
(2)内部研发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企业合并增
加
(4)其他 142,489.23 12,743,382.75 857,071.30 13,742,943.28
额
(1)处置
(2)其他 2,207,547.15 7,450.00 2,214,997.15
二、累计摊销
额
(1)计提 1,205,889.17 2,648,784.85 3,967,216.77 1,802,882.60 9,624,773.38
(2)外币折算 61,737.68 8,185,847.19 364,303.12 8,611,887.99
额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额
(1)计提
(2)外币折算 3,518,237.21 958,435.07 4,476,672.28
额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值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减
本期增加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 处 其
外币折算
形成的 置 他
诺乐适投资(丹麦)188,353,575.49 21,942,089.06 210,295,664.55
利安分销公司 23,563,203.58 23,563,203.58
多乐照明(加拿大) 7,293,437.63 7,293,437.63
家利宝照明公司 1,874,228.88 1,874,228.88
合计 221,084,445.58 21,942,089.06 243,026,534.64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名称或形成 期初余额 计 处 期末余额
其他
商誉的事项 提 置
诺乐适投资
(丹麦)
利安分销公
司
合计 134,818,619.88 12,960,604.79 147,779,224.67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 是否与以前年
名称
构成及依据 据 度保持一致
诺乐适投资(丹 诺 乐 适投 资 (丹 麦 ) 公 诺乐适投资(丹麦) 是
麦) 司销售的产品存在活 是阳光照明的控股
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 子公司,所属阳光照
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 明。
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多乐照明(加拿 多 乐 照明 ( 加 拿 大 ) 公 多乐照明(加拿大) 是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大) 司销售的产品存在活 是阳光照明的控股
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 子公司,所属阳光照
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 明。
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家利宝照明公司 家利宝照明公司生产 家利宝照明公司是 是
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 阳光照明的控股子
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 公司,所属阳光照
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 明。
单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 其他减少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额 额 额
经营租赁
租的固定
资产改良
支出
装修费 761,985.61 195,412.85 152,632.30 0.00 804,766.16
其他 683,575.81 579,690.07 250,080.20 0.00 1,013,185.68
合计 2,071,774.77 939,857.54 457,918.24 0.00 2,553,714.07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资产 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
备
坏账准备 120,886,095.72 19,128,829.19 133,099,551.48 20,976,689.68
存货跌价准
备
可抵扣亏损
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
预提费用 58,943,998.34 8,841,599.76 65,980,621.49 9,478,718.61
未抵扣亏损 56,589,614.78 16,787,116.65 65,203,100.53 17,701,977.05
政府补助 27,321,556.77 4,381,145.67 22,085,127.75 3,340,331.14
内部交易未
实现利润
租赁负债 676,193.68 169,048.42 676,193.66 169,048.42
递延收益所
得税
投资性房地
产减值
合计 473,591,364.77 83,261,352.28 505,031,524.40 85,948,242.7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
合并资产评估增 32,866,670.68 7,350,169.81 31,465,991.44 7,004,941.02
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36,596,780.67 5,489,517.09 19,553,521.20 3,130,012.47
(增加)
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 2,000,751.80 500,187.95 3,334,586.32 833,646.58
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
合计 74,972,561.19 14,166,241.32 60,108,740.32 11,831,796.27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产和负债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产和负债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金额 债余额 金额 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16,071.51 76,445,280.77 4,334,394.52 81,613,848.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16,071.51 7,350,169.81 4,334,394.52 7,497,401.75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备
合同取得成
本
合同履约成
本
应收退货成
本
合同资产
预付设备款 2,801,741.47 2,801,741.472,318,969.54 2,318,969.54
合计 2,801,741.47 2,801,741.472,318,969.54 2,318,969.54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 受限情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 受限情况
项目 限 况 限
类 类
型 型
承兑汇 承兑汇票
票保证 保证金、保
货 币 冻 冻
资金 结 结
函保证 远期结售
金 汇保证金
应 收
票据
存货
其中:
数 据
资源
固 定
资产
无 形
资产
其中:
数 据
资源
合计 37,956,634.7137,956,634.71 / / 96,740,123.2796,740,123.27 / /
其他说明:
无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19,700,000.00
信用借款 59,209,343.32 38,372,439.69
应计利息 373,961.82
合计 59,209,343.32 58,446,401.51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定的理由和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据
交易性金融负债 6,290,759.60 /
其中:
远期外汇合约 6,290,759.60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
合计 0 6,290,759.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388,992,370.14 403,983,984.63
合计 388,992,370.14 403,983,984.63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材料款 466,809,614.45 600,530,413.35
设备及工程款 7,550,617.98 3,463,889.06
合计 474,360,232.43 603,994,302.4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 A 6,075,565.05 未到结算期
客户 B 5,000,409.00 未到结算期
客户 C 3,261,552.70 未到结算期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3,237,405.69 未到结算期
客户 E 2,854,242.31 未到结算期
合计 20,429,174.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048,102.7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30,134,303.75 26,147,377.38
合计 30,134,303.75 26,147,377.38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70,716,545.34 226,846,889.07 224,613,343.94 72,950,090.46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1,120,424.00 1,120,424.00
四、一年内到期的
其他福利
合计 73,016,294.47 246,788,820.36 244,567,407.61 75,237,707.21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3,544,422.20 3,932,155.77 5,033,793.77 2,442,784.20
三、社会保险费 1,126,310.55 9,526,115.06 9,434,957.55 1,217,468.06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20,709.74 8,263,663.27 8,190,138.82 1,094,234.19
工伤保险费 105,600.81 1,088,509.00 1,070,875.94 123,233.87
生育保险费 0.00 173,942.79 173,942.79 0.00
四、住房公积金 4,383.00 2,194,397.58 1,942,443.89 256,336.6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
划
合计 70,716,545.34 226,846,889.07 224,613,343.94 72,950,090.4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2,299,749.13 18,821,507.29 18,833,639.67 2,287,616.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785,517.59 10,707,806.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55,179.46 160,562.45
企业所得税 8,913,558.88 15,006,955.61
房产税 6,002,041.75 6,025,821.87
印花税 270,604.41 317,570.24
土地使用税 4,342,171.48 4,343,069.18
教育费附加 23,680.86 73,491.58
地方教育附加 12,465.68 48,994.3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3,403.98 1,183,020.21
其他 979,673.26 1,832,809.24
合计 31,518,297.36 39,700,101.33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5,625,488.66 221,096,799.77
合计 185,625,488.66 221,096,799.77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 44,732,461.46 65,484,386.74
应付暂收款 22,142,738.76 6,545,307.37
预提费用 106,975,545.80 137,769,809.91
其他 11,774,742.64 11,297,295.75
合计 185,625,488.66 221,096,799.77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 A 1,749,712.07 未到结算期
客户 B 1,700,000.00 未到结算期
客户 C 1,404,570.77 未到结算期
客户 D 838,288.00 未到结算期
客户 E 544,076.34 未到结算期
合计 6,236,647.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9,412,826.38 61,811,737.9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 1,577,551.47 1,987,933.60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00,000.00
合计 1,577,551.47 2,287,933.6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35,990,011.86 24,061,903.04
信用借款
质押+保证借款 8,103,749.43
合计 35,990,011.86 32,165,652.47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项 89,940,635.38 99,761,679.92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16,033,828.01 17,832,656.82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145,207.99 22,615,087.77
合计 55,761,599.38 59,313,935.33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0 8,000,000.00
合计 0 8,000,000.00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 形成原因
项目
额
业转型升级 8,000,000.00 8,000,000.00 0.00 信部规[2015]463 号文
资金 批准拨入,拨入金额为
合计 8,000,000.00 8,000,000.00 0.00 /
其他说明:无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
四、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0,896,309.71 90,896,309.71
合计 90,896,309.71 90,896,309.71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形成原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因
政府补助 47,180,429.97 8,000,000.00 3,058,960.10 52,121,469.87
合计 47,180,429.97 8,000,000.00 3,058,960.10 52,121,469.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335,052,966 1,335,052,966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7,313,533.96 17,313,533.96
合计 36,295,898.15 36,295,898.1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
减:前
期计
期计
入其
入其
他综
期初 他综 减:所 期末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合收 税后归属于母 税后归属于
余额 合收 得税 余额
发生额 益当 公司 少数股东
益当 费用
期转
期转
入留
入损
存收
益
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1,414,462.24 -1,414,462.24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14,462.24 -1,414,462.24
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
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203,975.10 11,211,811.35 10,634,621.14 577,190.21 13,838,596.24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509,796,264.10 509,796,264.1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509,796,264.10 509,796,264.1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635,077,201.29 1,634,315,987.2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635,077,201.29 1,634,315,987.2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544,026.84 203,019,478.6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701,379.0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86,907,415.24 173,556,885.58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544,713,812.89 1,635,077,201.2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
业务
其他
业务
合计 1,326,616,039.18 861,542,817.12 1,660,946,435.62 1,067,445,269.50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照明电器行业 1,313,314,036.43857,399,743.831,313,314,036.43857,399,743.83
其他业务 13,302,002.75 4,143,073.29 13,302,002.75 4,143,073.29
按产品分类
LED 光源及灯具产品 1,290,802,142.19837,715,208.291,290,802,142.19837,715,208.29
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 22,511,894.24 19,684,535.54 22,511,894.24 19,684,535.54
按经营地区分类
北美洲 377,613,416.99214,572,444.21 377,613,416.99214,572,444.21
欧洲 342,436,967.40203,635,993.95 342,436,967.40203,635,993.95
中国 238,589,638.53187,109,587.38 238,589,638.53187,109,587.38
亚洲(不含中国) 288,126,889.47217,988,577.53 288,126,889.47217,988,577.53
大洋洲 54,230,368.50 25,043,780.43 54,230,368.50 25,043,780.43
非洲 11,196,837.61 8,554,450.57 11,196,837.61 8,554,450.57
拉丁美洲 1,119,917.93 494,909.76 1,119,917.93 494,909.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6,814.75 3,165,276.68
教育费附加 1,030,018.62 1,305,770.58
资源税
房产税 4,872,920.67 4,879,252.78
土地使用税 3,211,378.90 3,153,206.19
印花税 655,299.95 722,631.38
地方教育附加 686,679.14 870,513.72
环境保护税 736.00 736.34
水利建设基金 37,939.92 46,974.59
其他 15,050.12 2,368.08
合计 12,866,838.07 14,146,730.34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77,201,861.08 70,687,007.28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13,566,808.95 31,009,004.71
交通差旅费 5,634,012.81 7,231,394.95
业务招待费 1,487,500.74 1,819,813.14
市场开拓费 80,778,717.99 89,388,263.16
办公费 3,163,548.38 1,857,759.24
保险费 2,485,277.47 2,403,208.74
租赁费 4,090,912.88 7,702,824.06
折旧费 5,713,535.76 7,857,744.58
其他费用 42,210,951.24 38,620,407.52
合计 236,333,127.30 258,577,427.3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78,229,672.76 80,558,398.38
折旧与摊销 31,467,809.22 30,938,310.15
业务招待费 998,844.08 993,176.5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费 4,571,699.97 5,310,918.03
交通差旅费 2,212,987.79 4,136,782.23
办公及会议费 6,579,074.68 5,266,131.19
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费用 4,628,588.26 6,967,635.41
其他费用 8,509,675.14 8,348,659.33
合计 137,198,351.90 142,520,011.3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1,443,819.25 31,808,513.69
直接材料 6,443,857.48 10,374,011.03
折旧与摊销 1,473,403.00 1,204,337.57
检验测试费 2,941,682.90 2,250,183.50
差旅费 390,805.25 370,616.92
水电费 587,710.46 615,837.76
其他 646,397.57 413,831.49
合计 43,927,675.91 47,037,331.9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4,584,859.56 6,432,863.77
减:利息收入 6,654,650.99 11,532,412.42
汇兑损益 -21,382,467.07 -10,106,306.95
手续费支出 1,736,268.68 1,964,148.81
现金折扣
其他 223,337.88 170,909.03
合计 -21,492,651.94 -13,070,797.7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递延收益转入 3,058,960.10 2,372,242.88
收到税费返还 10,062,716.04 3,349,457.81
其他 4,153,953.20 4,980,457.57
合计 17,275,629.34 10,702,158.2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25,452.60 493,520.5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629.04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2,508,340.56 9,577,958.55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 220,430.82 353,170.37
合计 13,147,594.94 10,424,649.5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52,596.86 -85,396,377.21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7,133,100.18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 17,919,496.68 -85,396,377.21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000.00 -147,185.0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025,234.19 -1,498,068.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87,751.09 213,611.02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 9,727,985.28 -1,431,641.9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94,801.25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80,753.46 3,754,350.06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 280,753.46 3,359,548.8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时确认收益 1,735,754.66 11,715,006.3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1,735,754.66 11,715,006.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8,029.97 8,029.9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029.97 8,029.9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321,500.00 2,281,020.06 321,500.0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870,713.40 1,009,967.74 870,713.40
其他 661,901.49 716,305.99 661,901.49
合计 1,862,144.86 4,007,293.79 1,862,144.8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328.90 49,913.69 10,328.9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328.90 49,913.69 10,328.9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罚款支出 2,556.68 11,479.73 2,556.68
赔偿金、补偿金 275,774.14
其他 265,517.50 470,620.73 265,517.50
合计 1,278,403.08 1,807,788.29 1,278,403.08
其他说明:
无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416,528.89 22,861,527.78
递延所得税费用 5,168,567.49 -10,031,610.67
合计 19,585,096.38 12,829,917.1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6,910,836.9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7,537,619.9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092,333.3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93,269.4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7,038.2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668,531.9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 5,121,819.37
的影响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5,153,928.99
其他 -196,989.71
所得税费用 19,585,096.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14,216,669.24 8,329,915.38
利息收入 7,720,411.33 11,532,412.42
其他经营性往来 38,632,903.85 77,701,821.8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保证金转存入 40,717,583.92 35,896,642.54
合计 101,287,568.34 133,460,792.2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 124,061,264.87 128,762,919.63
往来款 39,255,212.61 27,343,070.31
押金保证金 31,149,151.52 30,475,055.89
其他 17,881,332.73 21,844,305.27
合计 212,346,961.72 208,425,351.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本金 1,156,000,000.00 680,000,000.00
定期存款到期 9,546,930.00 530,000,000.00
赎回私募基金 33,817,942.26
合计 1,199,364,872.26 1,210,000,000.0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2,319,000,000.00 997,000,000.00
购买定期存款 13,778,889.68 303,141,420.00
购买私募基金
支付股权投资款
合计 2,332,778,889.68 1,300,141,420.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保函保证金 50,750,000.00 0
合计 50,750,000.00 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股票回购 0 120,003,466.90
支付的租赁负债 8,049,325.03 5,845,210.12
合计 8,049,325.03 125,848,677.0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
款
合计 208,126,399.2929,206,290.625,619,307.7252,092,237.9110,485,978.78180,373,780.94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97,325,740.58 76,314,297.37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0,753.46 1,431,641.99
信用减值损失 -9,727,985.28 3,359,548.8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9,767,791.97 7,857,744.58
无形资产摊销 9,624,773.38 11,152,203.3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7,918.24 680,510.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735,754.66 -11,715,006.32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17,919,496.68 85,396,377.21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584,859.56 6,432,863.7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147,594.94 -10,424,649.5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147,231.94 -418,748.47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9,905,840.90 34,429,348.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209,366,620.61 47,209,836.82
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72,519.85 171,995,101.91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976,367,967.05 1,512,382,633.2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200,440,820.34 1,763,555,775.5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4,072,853.29 -251,173,142.2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976,367,967.05 2,200,440,820.34
其中:库存现金 130,787.02 158,628.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75,768,997.81 2,192,775,281.9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468,182.22 7,506,910.3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6,367,967.05 2,200,440,820.3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
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 27,606,698.93 34,708,368.78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其他货币资金 10,349,935.78 18,703,772.94 保函保证金
合计 37,956,634.71 53,412,141.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17,020,563.77 7.1586 121,843,407.80
欧元 4,660,820.82 8.4024 39,162,080.86
港币 2,296,780.93 0.9120 2,094,664.21
澳元 1,909,486.41 4.6817 8,939,642.53
丹麦克朗 750,229.40 1.1263 844,983.37
英镑 462,508.82 9.8300 4,546,461.70
加元 962,634.38 5.2358 5,040,161.09
泰铢 69,516,545.04 0.2197 15,272,784.95
越南盾 3,877,895,936.00 0.0003 1,163,368.78
新加坡元 956,380.56 5.6179 5,372,850.35
瑞典克朗 3,468,501.45 0.7537 2,614,193.17
挪威克朗 12,671,959.33 0.7100 8,997,126.61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8,730,045.35 7.1586 62,494,902.64
欧元 118,425.63 8.4024 995,059.51
港币 29,311.00 0.9120 26,731.63
澳元 1,710,927.25 4.6817 8,010,048.11
丹麦克朗 4,524,039.21 1.1263 5,095,425.36
英镑 142,898.61 9.8300 1,404,693.34
加元 5,339,388.70 5.2358 27,955,971.36
泰铢 4,918,659.06 0.2197 1,080,629.40
越南盾 2,068,611,702.00 0.0003 620,583.51
新加坡元 13,832.34 5.6179 77,708.70
瑞典克朗 8,879.78 0.7537 6,692.65
挪威克朗 1,557,937.87 0.7100 1,106,140.25
长期借款
其中:欧元 4,283,301.42 8.4024 35,990,011.86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如下境外经营实体:
(1)欧洲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欧洲,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阳光照明美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4)澳洲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澳大利亚,记账本位币为澳元;
(5)德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德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6)法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法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7)多乐照明(加拿大),主要经营地为加拿大,记账本位币为加元;
(8)诺乐适投资(丹麦),主要经营地为丹麦,记账本位币为丹麦克朗;
(9)利安分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元;
(10)泰国曼佳美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泰国,记账本位币为泰铢;
(11)美国家利宝,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12)美国智能家居,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13)美国美加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14)新加坡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新加坡元;
(15)阳光照明泰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泰国,记账本位币为泰铢;
(16)越南曼佳美公司,主要经营地为越南,记账本位币为越南盾。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
澳元、加元、丹麦克朗、英镑、港元、泰铢、新加坡元、越南盾为其记账本位币,本
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1,443,819.25 31,808,513.69
直接材料 6,443,857.48 10,374,011.03
折旧与摊销 1,473,403.00 1,204,337.57
检验测试费 2,941,682.90 2,250,183.50
差旅费 390,805.25 370,616.92
水电费 587,710.46 615,837.76
其他 646,397.57 413,831.49
合计 43,927,675.91 47,037,331.96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43,927,675.91 47,037,331.96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业绩架构调整,公司决定解散曼佳美中东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完成该
公司注销流程。故自该公司注销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森恩浦公司 上海市 1,000.00上海市 制造、销售 100.00 设立
德国恩耐公司 德国 EUR100德国 贸易 100.00 设立
绍兴市上虞
浙江阳光照明 绍兴市上虞区 3,000.00 制造业 100.00 设立
区
鹰潭阳光公司 鹰潭市 5,000.00鹰潭市 制造 100.00 设立
虹芯微公司 衢州市 750.00衢州市 信息技术服务100.00 设立
绍兴市上虞
碧陆斯公司[注 1] 绍兴市上虞区 USD300 制造 50.00 设立
区
绍兴市上虞
上虞阳光节能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 2,000.00 研发 100.00 设立
区
厦门阳光公司 厦门市 31,579.00厦门市 制造 100.00 设立
厦门恩耐照明公司 厦门市 5,000.00厦门市 研发 100.00设立
澳洲公司 澳大利亚 AUD100澳洲 贸易 100.00设立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香港 HKD10308.3723香港 贸易 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美国 USD1,768.00美国 贸易 100.00 设立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 美国 USD1,200.00美国 贸易 100.00 设立
美国智能家居 美国 美国 贸易 100.00设立
美国家利宝 美国 美国 贸易 100.00设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美国美加 美国 美国 贸易 100.00设立
安徽阳光公司 金寨县 10,000.00金寨县 制造 100.00 设立
绍兴市上虞
曼佳美(浙江) 绍兴市上虞区 3,000.00 贸易 100.00 设立
区
绍兴市上虞
家利宝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 2,000.00 制造 100.00 设立
区
浙江智易公司 杭州市 10,000.00杭州市 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绍兴市上虞
城市照明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 7,000.00 制造、安装 100.00设立
区
绍兴市上虞
灯具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 5,000.00 贸易 100.00 设立
区
多乐照明(加拿大) 加拿大 CAD0.0011加拿大 贸易 53.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泰国曼佳美公司 泰国 1 亿泰铢泰国 贸易 1.00 99.00设立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比利时 USD760比利时 贸易 98.40 1.60设立
安徽智易公司 金寨县 5,000.00金寨县 制造 100.00设立
曼佳美新加坡 新加坡 SGD603.6048新加坡 贸易 100.00 设立
诺乐适投资(丹麦) 丹麦 DKK254.35丹麦 贸易 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国公司 法国 EUR416.7263法国 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德国公司 德国 EUR100德国 贸易 100.00 设立
氢能科技公司 绍兴市 20,000.00杭州市 技术研发 100.00 设立
氢能装备公司 绍兴市 5,000.00绍兴市 制造、销售 100.00设立
阳光新材料 绍兴市 3,000.00绍兴市 研发、销售 100.00设立
阳光照明泰国公司 泰国 3 亿泰铢泰国 制造、销售 99.00 1.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由于公司子公司层级较多,且三级之后的子公司并非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故企业集团构成仅列示一级和部分重要二级子公司,共
计 35 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注 1]本公司直接持有碧陆斯公司 50.00%的股权,根据碧陆斯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其重大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由本公司决
定,故本公司拥有对其实质控制权。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
子公司名称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例(%) 股利
碧陆斯公司 50 -25.07 0 1,730.50
多乐照明(加拿大) 47 103.24 0 1,613.5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公
司 流动资 非流动资 流动负 非流动负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资 流动负 非流动负 负债合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名 产 产 债 债 计 产 产 债 债 计
称
碧
陆 3,654.35 247.43 3,901.78 440.77 0 440.77 4,015.20 267.59 4,282.79 771.64 771.64
斯
多
乐
照
明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碧陆斯 514.77 -50.14 -50.14 -218.35 1,098.04 185.71 185.71 115.38
多乐照明 7,178.71 219.66 277.38 505.74 7,146.01 484.52 433.25 389.93
其他说明:
无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合营企业
主要经营 联营企业投资
或联营企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业名称
法
广东阳光 广东 深圳 贸易 49 权益法
照明工程
有限公司
陕西阳光 陕西 西安 贸易 20 权益法
庄盛照明
工程有限
公司
恩耐泰轲 上海 上海 贸易 20 权益法
环境艺术
(上海)
有限公司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
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4,957,648.58 14,538,825.0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425,452.60 796,746.23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425,452.60 796,746.23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
直接 间接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
广东 广东 贸易 49.00
限公司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
陕西 陕西 贸易 30.00
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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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耐泰轲环境艺术
上海 上海 贸易 20.00
(上海)有限公司[注]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阳光公司联营企业,安
徽阳光公司对其持有 20%股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安徽阳光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入营 与资产/
财务报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转入其他 本期其
期初余额 业外收入金 期末余额 收益相
表项目 金额 收益 他变动
额 关
递延收 与资产
益 相关
合计 47,180,429.97 8,000,000.00 3,058,960.10 52,121,469.8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3,058,960.10 2,372,242.88
与收益相关 14,216,669.24 8,329,915.38
合计 17,275,629.34 10,702,158.26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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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
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
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
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
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
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
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
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
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
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
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北美、欧洲、大洋洲、香港,国内业务以
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欧元、澳元结
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
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澳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
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
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签署远期
外汇合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
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者贬值 5%,对本公
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汇率变化
本期数 上年数
上升 5% 1,975.25 2,428.98
下降 5% -1,975.25 -2,428.98
管理层认为 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
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
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
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
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
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
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6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3)债务人生产
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
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
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原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应收款项主
要以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主要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
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对
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
大变化。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
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
GDP 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本公司在考虑公司
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
率的影响。
(三)流动风险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
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
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
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
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
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数
项 目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短期借款 5,920.93 5,920.93
交易性金融负债 629.08 629.08
应付票据 38,899.24 38,899.24
应付账款 38,916.90 5,616.95 1,025.25 1,876.93 47,436.03
其他应付款 13,348.14 537.39 604.37 4,072.65 18,562.55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7.76 157.76
长期借款 1,126.76 1,126.76 1,345.48 3,599.00
租赁负债 1,814.52 1,853.25 1,908.39 5,576.16
金融负债和或有
负债合计
续上表:
期初数
项 目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短期借款 5,844.64 5,844.64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0,398.40 40,398.40
应付账款 60,399.43 60,399.4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应付款 22,109.68 22,109.6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28.79 228.79
长期借款 3,216.57 3,216.57
租赁负债 1,831.09 816.77 3,283.53 5,931.39
金融负债和或有
负债合计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
产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337,477,729.22 1,337,477,729.22
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私募基金 174,477,729.22 174,477,729.22
(5)结构性存款 1,163,000,000.00 1,163,0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 3,067,807.14 3,067,807.1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6,039,102.39 17,694,717.96 21,000,000.00 84,733,820.35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权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
债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6,290,759.60 6,290,759.60
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
债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6,290,759.60 6,290,759.60
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
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负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在活跃市场上交
易的股票,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远期外汇合约,本公司
向银行购买,以对应银行根据合同约定的远期汇率及期末与该外汇远期合约估计汇率
等信息计算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
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本公司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非上市公司股权。
该非上市公司在 2024 年出现新一轮的股权融资行为,本公司采用最近一次融资平均
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私募基金,本公司因无
法获取可观察输入值而采用第三层次估值技术予以估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非上市公司股权。
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综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未来现金流折现等方法
估计公允价值。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本
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名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业的表决权比
称
(%) 例(%)
世纪阳光
有限责任公
控股集团 浙江绍兴 13,044.10 35.71 35.71
司
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陈森洁先生及其配偶,陈森洁直接持有本公司 8.65%的股
份,并通过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5.71%股份,陈森洁及其配偶通过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3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6.66%股份,对本
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46.66%。
陈森洁先生及其家族关联人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参与制定公司全面
的规划,组织讨论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等,对公
司重大事务具有重大决策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森洁先生及其配偶。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
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获批的交易 是否超过交
关联交易内 本期发生
关联方 额度(如适 易额度(如适 上期发生额
容 额
用) 用)
陕西阳光庄
盛照明工程 采购商品 960,000.00
有限公司
北京智享天
辰科技有限 采购商品 6,796.46
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
销售商品 154,815.38 356,727.64
司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
销售商品 7,490,461.42 8,547,273.31
司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销售商品 4,119,348.31 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3,279,116.52 163,955.83 2,600,752.63 130,037.63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
应收账款 3,641,513.58 182,075.68 2,011,882.89 100,594.14
限公司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
合同负债 97,830.09 0.00
限公司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
合同负债 91,960.18 0.00
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科辉碧陆斯株式会社 0.00 371,536.69
应付账款 北京智享天辰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6,796.4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
公司
其他应付款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699,584.40 699,584.40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担保单位 抵押权 抵押标的物 抵押物账 抵押物账 担保借款余 借款到期
人 面原值 面价值 额 日
诺乐适投 SPAR 丹麦销售公司 13269.18 EUR5,599,29 2029/6/1
资(丹麦) NORD 和挪威销售公 万丹麦克 3.22
BANK 司的股权 朗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保函余额 1,051.05 万元,为出具上述保函,公司
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034.99 万元。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是否
已经履行
完毕
本公司 安徽阳光 30,000,000.00 2025/5/15 2026/5/15 26,266,267.64 否
本公司 鹰潭阳光 70,000,000.00 2024/9/23 2027/9/24 43,473,464.06 否
本公司 艾耐特照明 EUR8,100,000.00 2024/9/4 2025/9/4 0.00 否
本公司 城市照明 80,000,000.00 2024/7/18 2025/7/18 31,951,383.40 否
本公司 城市照明 25,000,000.00 2024/12/25 2025/12/24 9,091,642.83 否
本公司 利安分销 USD5,500,000.00 2025/5/20 2026/5/19 0.00 否
合计 110,782,757.93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413,518,547.71 490,260,821.0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 计
比 比
类别 提 账面 提 账面
例 例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 (%
例 例
)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按 组 合 计 提 413,518,54 10 46,644,90 11. 366,873,64 490,260,82 10 55,076,22 11. 435,184,59
坏账准备 7.71 0 6.64 28 1.07 1.04 0 4.14 23 6.90
其中:
按 组 合 计 提 413,518,54 10 46,644,90 11. 366,873,64 490,260,82 10 55,076,22 11. 435,184,59
坏账准备 7.71 0 6.64 28 1.07 1.04 0 4.14 23 6.90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3,518,547.71 46,644,906.64 11.28
合计 413,518,547.71 46,644,906.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 转销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或核 变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回 销
按组合
计提坏 55,076,224.14 -8,431,317.50 46,644,906.64
账准备
合计 55,076,224.14 -8,431,317.50 46,644,906.6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
占应收
同
账款和
资
合同资
应收账款期末余 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产期末
额 期 资产期末余额 余额
余额合
末
计数的
余
比例(%)
额
客户 A 124,798,268.71 124,798,268.71 30.18 6,239,913.44
灯具公司 75,808,230.52 75,808,230.52 18.33
阳光照明美国
公司
客户 D 23,224,965.75 23,224,965.75 5.62 1,161,248.29
客户 E 12,485,941.71 12,485,941.71 3.02 12,485,941.71
合计 304,042,158.22 304,042,158.22 73.53 19,887,103.43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10,417,283.92 9,112,033.2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7,774,368.29 130,902,854.87
合计 128,191,652.21 140,014,888.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关联方借款利息 10,417,283.92 9,112,033.24
合计 10,417,283.92 9,112,033.24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坏账准备 -3,582,114.14 -4,126,006.44
合计 128,191,652.21 130,902,854.87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22,473,103.19 122,625,874.97
待结算预付款 2,349,546.30 501,993.87
押金保证金 3,930,968.97 4,715,850.47
代垫款项 3,020,147.89 7,071,460.31
其他 113,681.69
减:坏账准备 -3,582,114.14 -4,126,006.44
合计 128,191,652.21 130,902,854.8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24,654.50 -17,271.77 -201,966.03 -543,892.3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00%、25.00%,第二阶段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80.00%,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 其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或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他
核销
回 变
动
按组合
计提坏 4,126,006.44 -543,892.30 3,582,114.14
账准备
合计 4,126,006.44 -543,892.30 3,582,114.1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款项的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性质 期末余额
例(%)
一年以内
阳光美国公司 79,655,369.56 56.02 往来款 8,069,369.56 元,3-4
年 71,586,000 元
一年以内
艾耐特欧洲 49,634,069.13 34.91 往来款 2,387,309.13 元,5
年以上 47,246,760 元
代 垫 款
客户 C 2,712,406.97 1.91 一年以内 135,620.35
项
鹰潭阳光 1,891,488.58 1.33 往来款 一年以内
城照公司 723,946.52 0.51 往来款 一年以内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134,617,280.77 94.67 / / 135,620.35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575,716,913.87 1,575,716,913.87 1,499,341,532.53 1,499,341,532.5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3,853,722.45 13,853,722.45 13,178,346.29 13,178,346.29
合计 1,589,570,636.32 1,589,570,636.32 1,512,519,878.82 1,512,519,878.82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账面价 期末余额(账面价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备期初 计提减值准
值)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 值) 期末余额
余额 备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
明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
有限公司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
有限公司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
器有限公司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
公司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 100,900,500.00 100,900,500.0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
曼佳美照明电器(浙
江)有限公司
上虞阳光节能科技
有限公司
上海森恩浦照明电
器有限公司
艾耐特照明(欧洲)
有限公司
YANKON LIGHTING
INC
Yankon Industries
lnc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
公司
MEGAMAN LIGHTING
CO.,LTD(泰国)
CEOTIS ECLAIRAGE
(法国)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
有限公司
浙江虹芯微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恩耐照明(德国)有
限公司
MSG 2,263,851.08 2,263,851.0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阳光绿色氢能
科技有限公司
曼佳美(越南)有限
公司
阳光照明(泰国)有
限公司
曼佳美照明中东有
限公司
合计 78,496,651.34 2,121,270.00 1,575,716,913.87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 减值
期初 其他 宣告发
投资 准备 权益法下确 其他 期末余额(账面 准备
余额(账面价 追加投 减少 综合 放现金 计提减
单位 期初 认的投资损 权益 其他 价值) 期末
值) 资 投资 收益 股利或 值准备
余额 益 变动 余额
调整 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东阳光照明
工程有限公司
小计 13,178,346.29 675,376.16 13,853,722.45
合计 13,178,346.29 675,376.16 13,853,722.4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24,205,801.68 257,688,522.95 421,282,213.46 307,547,537.51
其他业务 54,366,914.19 48,420,411.83 43,893,189.40 38,573,906.66
合计 378,572,715.87 306,108,934.78 465,175,402.86 346,121,444.17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LED 光源 49,139,457.11 41,170,353.19 49,139,457.11 41,170,353.19
LED 灯具 275,066,344.57 216,518,169.76 275,066,344.57 216,518,169.76
按经营地
区分类
北美洲 192,515,424.97 140,672,367.27 192,515,424.97 140,672,367.27
非洲 6,053,275.44 4,794,243.48 6,053,275.44 4,794,243.48
拉丁美洲 642,234.70 478,734.05 642,234.70 478,734.05
欧洲 5,452,931.29 3,743,927.85 5,452,931.29 3,743,927.85
亚洲(不含
中国)
中国 19,276,722.64 16,833,809.77 19,276,722.64 16,833,809.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0,000,000.00 18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75,376.16 582,595.1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79,828.75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912,100.72 5,333,863.66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 139,307,648.13 185,916,458.8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29,125.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 17,275,629.34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30,648,268.06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3,741.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7,697,761.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1,931.33
合计 42,297,072.37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
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报告期利润 稀释每股收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0 0.0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52 0.04 0.04
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卫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 年 8 月 30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