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本公司”
、“光明地产”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6: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
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且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1、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
回避表决;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具有合
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公司资金独立、安全,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
风险;4、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对本次关联
交易的审计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
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
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
管理》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保护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于 2025 年 4 月制定了《公
司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 年上半年,公
司结合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及成效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
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且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其他披露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所涉该议案的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